从近期国内光伏发电项目走向趋势,以及国内外光伏应用的发展看,分布式光伏发电有望成为我国太阳能发电项目的主体。具体原因如下:
1、光伏政策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倾斜。自2013年以来,我国太阳能发电应用快速发展,年度光伏发电规模不断增长。2014年国家能源局下达的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达14GW,国家光伏发电补贴资金更是达700亿元。在2014年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中,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占8GW,占比从2013年的20%提高至57.2%,首次超过地面大型光伏电站。由此可见,国家光伏政策向分布式光伏项目倾斜明显。
2、分布式光伏发电量易于消纳,盈利模式看好。我国目前建成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中,光伏电站项目主要位于西北地区,这些地区具有地域优势,宽阔的地理空间便于大型地面太阳能发电站的建设;但另一方面,西部地区电网容量不足,并且地方人稀、不能大量消纳光伏电量,造成一定程度的弃风光电现象,形成光伏发电阶段性产能过剩。相比于西部地区的光伏电站发展,分布式太阳能发电项目主要位于中东部地区,该地区用电量大,光伏发电高峰时段与用电高峰重合,无论自发自用还是上网卖电都可全部消纳,不存在产能消纳问题;而且分布式太阳能发电项目可以建在屋顶、厂房等闲置空间,不占用土地。因此,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商业盈利模式形成上具有优势,国内光伏项目向分布式转移是合理布局的必然选择。
3、分布式光伏电站是国外光伏项目的主体。从国外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经验来看,分布式太光伏发电项目已成为光伏项目的主体。以德国为例,其太阳能发电占全部能源的5%,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又占全部光伏项目的70%;欧盟、澳大利亚、日本等地区和国家,合理使用工业厂房、居民住宅等限制空间资源,大力发展分布式太阳能发电,使得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逐步成为光伏项目的主体。因此,从国外经验看,未来几年,我国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比重将逐步得到提高,有望成为光伏项目的主题。
因此,从上述政策、经济、和经验三方面因素考虑,我国加大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建设是一个趋势,随着分布式在投资回报上进一步合理,在收益预期进一步稳定,加上利好政策的支持,可以预计,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有望成为光伏项目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