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前出台措施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提出将对光伏发电给予价格补贴。
山东在出台的意见中提出,力争到2015年年底,山东光伏电池片、组件产量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0万千瓦以上,培育3家至5家实力雄厚、在国内外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生产制造企业。
在此基础上,山东将实施光伏发电价格补贴和资金支持政策。2013年至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千瓦时1.2元,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级承担;2013年至2015年,纳入国家年度指导规模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全部电量在国家每千瓦时0.42元补贴标准基础上,省级再给予每千瓦时0.05元的补贴。
此外,山东今年筹集资金1亿元设立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专项资金,择优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