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华光伏产品初裁结果,认定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其中中国大陆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6.33%至165.04%,台湾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7.59%至44.18%。
根据美方最新日程,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分别于今年12月和明年1月对上述调查作出终裁。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2013年美国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这类产品金额分别为15亿美元和6.57亿美元。
此次是美方在2012年11月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双反”税的情况下,再次试图发起“双反”调查并征收高额税。在业内人士看来,美国此举是损人不利的行为。
再遭“美国劫”
倾销税公布后,根据测算,“双反”的合并税率最低的是天合光能,为29.30%;英利绿色能源、阿特斯、韩华均为47.27%;尚德则是49.24%;其他没有应诉的企业191%。台湾地区的昱晶能源税率是27.59%,茂迪工业为44.18%,其他公司定为35.89%。而这无疑对2013年大陆及台湾地区创造近15亿美元的光伏出口企业造成了较大打击。
这一次,来自台湾的“电池”公司被放在了这轮禁令中,这也是与2012年美国对华光伏第一轮“双反”制裁相比最不同的一点,会促使中国大陆的组件厂商蜂拥至马来西亚和韩国采购相关光伏产品,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光伏组件将全面受阻。
如果今年12月和明年1月均做出肯定性裁决,认定中国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海关将正式开征反倾销税。如此高额的惩罚性关税将彻底将令中国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失去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