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当前分布式光伏电站急待解决的三个问题:
第一、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投资回报率是当前要解决的最重要问题。
首先,要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降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成本。目前,一些好的EPC公司每瓦成本已降到6.5元以下。我认为还有降本空间:组件、电器及安装继续降低成本;设计、招标、监理等环节也要大幅降低收费;光伏企业要突出技术创新,以新技术来降低成本。例如:努力提升组件电池片转换率、小型项目采用"组串式逆变器"提高发电量降低运维成本等。我们强生已申请专利的粘结式屋顶组件安装方法,不需要在屋顶钻洞,可节省支架材料和安装费用。强生开发的光伏一体化瓦片组件,美观实用,可直接替代屋顶建筑材料。总之,只要各个环节共同努力控制成本,我认为,再过几年,屋顶电站建设成本降至5.5元/W以下是完全可能的。投资降低,投资回报率就能大幅提高。其次,与屋顶业主签订协议很有学问。强生开始建设金太阳项目,与屋顶业主的协议基本上是租金加固定电价折让。后来我们改为按自发自用比例分级计算电费折扣,不付屋面租金。业主自发自用越多,电费折让收益就越多,业主很愿意,而电站自发自用比例高,投资人的电费收入也越多,这就形成一个双赢的结果。第三,要加强项目运维工作。有些企业重视项目建成后的运维,如组件定期清理、通过软件对组件实时监控等,发电量出现问题能及时解决。我们初步估算了一下,运维好差发电量要相差10%左右。第四,减少投资利息成本是提高收益率的关键。光伏项目建设资金巨大,利息是分布式电站的主要成本,希望国家对分布式光伏电站能够设立专项资金、制定五年以上的低息贷款政策,如同建公路、盖商品房一样给项目60-70%的贷款。银行与投资人、电网公司订立借贷三方协议,保证发电收入优先用于还贷付息。这样,既解决了项目投资者的融资难问题,也解决了银行担心的资金回收风险。银行解除了后顾之忧,投资者获得了优惠利息的长期贷款,这样大家就有更大的积极性。对于尚未起步的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我认为更要提早制定融资和利率政策。光伏发电回报率提高了,大家投资光电应用的积极性高了,光伏项目建设就一定会迎来一个井喷式的发期周期。
第二,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收益预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又一重要问题。
当前投资收益预期的不确定性,是严重影响投资者信心和银行金融部门贷款积极性的首要原因。分布式项目分散,由投资者直接向业主收取自发自用电费,很容易引起一些问题。加之安装的企业会不会搬迁或歇业、彩钢屋顶使用寿命短届时组件要拆装怎么办等问题,对电站的收益预期都形成困扰。要保证电费收入的稳定性,解除投资者的后顾之忧,我建议,能否将目前企业自发自用电费与电站投资者结算,改为由电网公司统一计量、统一收费。国家电网要尽快出台光伏发电"两电合并收费"办法,即不论上网电还是自发自用电,均由电网公司负责计量、收费和付费,电网公司再将上网电、自发自用电和电费补贴一并按时结算给投资企业。国家电网在电力使用和电费收缴上具有权威性,通过电网公司平台,可使结算渠道稳定和统一,也能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电费收入预期和计算依据。
第三,政府支持是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重要推手。
国家政策支持是近几年光伏发展的重要依托。目前一些省市在国家度电补贴政策之外,又增加了地方性追加补贴,如浙江等地每度电增加0.1元。上海对工商企业补贴达到0.25元。我认为,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起步阶段,地方上适当给予追加补贴,有利于推动当地光伏应用的发展,但当地政府和经济开发区为光伏电站投资者做好服务协调工作更为重要,有些事政府出面,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在宿迁建设项目时,市政府专门召开两次项目协调会,邀请发改委、开发区、供电局等部门出席,会后形成纪要,明确了支持政策、帮扶部门和具体要求。开发区全程跟踪服务、解决实际困难,保证了我司宿迁项目的顺利推进。此外,有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区提出一些有利于推进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的政策和办法,值得借鉴和推广。如国家级海安经济开发区,两年前就发文规定,入园进区企业新建厂房必须按照屋顶光伏电站的荷载来设计和建造。另一方面,国家和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尤其是新建房屋应用太阳能组件系统方面的创新。这两年,我司设计的光伏瓦片美观实用、可直接安装在新建屋顶上,并申请了多项专利。再一方面,希望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能按照我国电网实际情况进一步减少西北地区地面电站规模,同步减少地面电站补贴标准,将其节省下来的补贴资金用在分布式项目、尤其是一家一户的光伏项目上来,以经济杠杆压缩地面电站产能过剩的问题,增加投资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积极性。
我相信,只要有了合理的投资回报、稳定的收益预期,加上国家政策的驱动和各项政府的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一定能在我国获得健康、快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