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债券已发行未上市的,应当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将已经募集的资金退回,并且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有救济手段的。在3月出现巨亏的时候,深交所应该履行的职责是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将所有募集资金退回投资者。但是深交所没做。”甘国龙说。
日前深圳市中院已经做出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其理由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投资者对证券交易所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对证券发行人及相关人员、证券交易所会员及其相关人员、证券上市和交易活动做出的不直接涉及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甘国龙认为,应该按照第二条,证券交易所根据其章程、业务规则、业务合同的规定,对证券发行人及相关人员、证券交易所会员及其相关人员、证券上市和交易活动做出处理决定引发的诉讼,都应该受理。
事实上深圳市中级法院本来已经做出受理的决定。“2013年11月底中院发了书面开庭通知给我们,原定是今年的1月20日开庭。然而就在12月,没有任何征兆,突然来了份裁定,驳回起诉。”
*ST超日的资金黑洞
某人士告诉记者:“自建电站,自己供应组件,就不愁找不到客户了。这个过程中,完成利益输送,自建电站的成本变成了利润。”
*ST超日于2010年9月登陆资本市场。当时其IPO募资23.76亿元。2011年,*ST超日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超日债”,再加上近20亿元的银行贷款和十多亿元的诉讼债务。短短4年,*ST超日就“挥霍”了高达六七十亿元的资金。为此,有投资者质疑道,“就算光伏投入大,刚上市就发债,真的需要用这么多钱吗?”
*ST超日2012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公司有17.06亿元银行贷款,共涉及18家银行,其中有13.76亿元逾期,涉及14家银行。
截至2012年12月31日,*ST超日资产总额为75.76亿元,负债总额为63.7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2.75%。因不能及时还清供应商和银行的到期债务,已被多家供应商和银行催还债务并起诉。据公司了解的情况,涉诉金额为12.87亿元,共有63家债权人起诉公司。
在2013年三季报中,*ST超日披露,至2013年10月22日,新增诉讼5558.75万元,诉讼金额累计高达22.29亿元。
东莞证券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目前公司尚未有效解决流动性问题的对策,而且在遭到供货商、贷款银行起诉后,银行账户等已经冻结,主要的生产线大多停产,开工时间不明,因此主营业务没有改善迹象,海外出售电站资产没有眉目,与银行协商也还没有新的进展,这种情况预计要持续几个月的时间。”然而时间过去了近8个月,公司应收账款在2013年年中仍高达20.56亿元,与2012年基本持平,意味着在催收账款方面没有进展。
一位熟悉*ST超日财务状况的人士告诉记者:“自建电站,自己供应组件,就不愁找不到客户了。这个过程中,完成利益输送,自建电站的成本变成了利润。”
“这些所谓的应收账款其实就是对外投资,根本收不回来。”上述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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