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亿元并不“解渴”?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表示,3年内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具备较好的条件。因为“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资委,以及各大电力企业的积极支持下,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所需294亿元投资得到落实”。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投资由国家和地方共同筹集,运行维护费用由地方自行承担。根据国家政策,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投资比例大致如下:西藏地区国家投资80%、企业出资20%;四川和青海藏区、新疆南疆地区:国家投资50%、企业出资50%;其它地区国家投资20%、企业出资80%。
“无电地区的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电力建设和运营成本都很高,294亿元的投资仍然不够,资金存在较大缺口。”一位不愿具名的电监会人士告诉记者。
据国家电网农电工作部负责人介绍,目前国网负责范围内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的平均造价已达到4.2万元/户(不含川藏联网等大型工程),个别地区达到十几万元/户。再者,工程建成后运行维护成本也很高。通电工程造价高,通电人口平均用电量却很小,工程建成后设备利用效率极低,维护成本很高,投入产出将长期处于倒挂状态。
“在新疆、西藏、青海、甘肃等电力公司经营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国家电网统筹资金安排,确保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资金投入。”上述人士说。
与国家电网相比,地方电力集团面临更为窘迫的困境。
“就四川省水电集团实际情况而言,2010年国家补助无电地区建设项目资本金50%,企业贷款资金比例50%;2011年国家补助无电地区建设项目资本金38%,企业贷款资金比例62%;2012年国家补助无电地区建设项目资本金29%,企业自筹资金20%,贷款资金比例51%。”四川省水电集团一位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无电地区建设的贷款尚无着落。由于地方电力企业大多位于老、少、边、穷地区,企业自身基本不具备融资条件,银行信贷评审难以通过。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能依靠集团多方举债实施无电项目。但随着项目的持续推进,筹措资金的压力越来越大。如银行不予贷款,仅靠集团自身无法承担如此巨大的资金压力。”
据了解,当地银行不愿意贷款的原因有三:一是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贷款的还款来源是靠企业效益还贷付息,部分地方电力企业自身的效益差,没有还款来源;二是无足够的抵押物,各电力公司的电费收费权已用于农网一、二期和农网完善工程贷款质押;三是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社会效益显著,但经济效益差,后期维护管理仍需不断投入。
寄望政策倾斜
“294亿元投资资金的落实并不意味着企业自筹资金能顺利到位,我们现在自身经营都存在困难。”某县级电力企业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我们更希望国家能源局和地方能源局关注到这一难题。”
据了解,面对资金少、贷款难等问题,地方电力企业只能寄希望于总公司或是当地政府。
受访的地方电力企业普遍表示,希望国家参照农网改造政策,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纳入社会用电量每千瓦时2分钱的农网还贷基金统一还贷,以巩固无电地区建设项目已取得的成果。
而一位电监会人士给出的建议则是,国家提升中央投资规模,加大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电网建设投资力度,将西藏地区中央资本金提至100%,将四川三州(甘孜、阿坝和凉山)、青海藏区、甘肃藏区和新疆南疆地区中央资本金提至80%。此外,国家还应抓紧研究设立电力普遍服务基金。“初步的想法是,2013年后每年每千瓦时加价3厘钱,用于解决电力普遍服务工作,包括无电地区电力设施建成后的运行维护、改造升级等。”上述人士说。
其实,设立电力普遍服务基金的提议已非首次,然而该建议具体能否实施,目前仍是未知数。
此外,还有专家建议,对于不适于长期居住的偏远地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协调、加大力度,更加重视做好偏远地区无电人口搬迁工作,“这样既解决了用上电的问题、也有利于用好电,而且解决了经济效益太差、通电后人口搬迁造成严重资源浪费的问题”。
对此,电网企业的说法是,移民搬迁或许可行,但其涉及社会各方面,“已经不是电网企业能考虑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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