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31亿元独立光伏供电工程
2013年启动、2014上半年全面建成总投资3.1亿元独立光伏供电工程,以解决庆阳、甘南、张掖、陇南、白银、兰州、武威、平凉、天水、酒泉等10个市州的1.8万户、8.8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鼓励相关企业采用和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设光伏采暖和制冷示范项目。在城市推广建设或改造光伏路灯、交通信号灯、城市景观等工程。加大光伏衍生民用产品研发生产力度,使新能源发展更多惠及广大群众。
提升光伏产业技术创新力
同时,甘肃将加强政策引导,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发展空间,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现有产业园区为建设平台,支持各地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引进和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多晶硅和光伏电池制造企业发展,培育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的光伏电池制造企业。
加强甘肃现有装备制造企业与光伏发电产业的产品对接研发,利用现有设备、人才和技术,顺应市场需求,加大逆变器、控制设备、相关组件等光伏新产品的研发力度,提高系统集成能力和产品的市场响应能力,支持企业实施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动光伏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先进信息技术等其他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光伏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建设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
依托甘肃风、光、水、生物质等资源禀赋条件,以产业协调发展和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为重点,实现风光电与水火电协调发展,电源与电网共同发展,调峰问题有效解决,就地消纳显著增强的目标。通过承接和发展能源消耗密集型产业、改造提升和壮大传统产业、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较大幅度提高就地消纳能力,促进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创新政策机制和实施政策引导,实行较为灵敏的电价政策,增负荷、强消纳、建机制,建立发电、输电、用电、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探索和建立以适应风光电等新能源发展的电力调度运行机制,提高风光电利用效率。探索发电供电用电三方共赢新机制,试行大用户直供等有利于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和风光水火互补、调峰的政策措施。
加快新能源应用示范区建设
加快敦煌市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积极探索新能源技术在城市建设各领域的应用,重点实施太阳能供电供热、城市微网、建筑应用、电动汽车及为本地区供电的大型太阳能发电工程,争取早日将敦煌市建设成完全不依赖化石能源、可持续发展、现代科技与古老文化有机融合的新能源城市。抓好玉门市、庄浪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管理,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强化技术管理服务,确保示范县建成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比重和覆盖范围等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要求。依托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建设20个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10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城镇及示范村。支持地方在各类产业园区新建和改造过程中,开展先进多样的太阳能等新能源技术应用示范,满足园区电力、供热、制冷等能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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