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授予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调查、认定违法、公开曝光,甚至建议上级监督机关处分相关政府责任人。”黄勇反问,“为什么不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寻求问题的解决途径呢?立法的这一特殊安排显示了行政垄断问题在中国的特殊性与重要性,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具体办理可以不断推动社会的认知和进步。”
黄勇最后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竞争政策提出了新期待,深化我国市场化程度,优化非公经济企业成长环境,应当加强现有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综合实力、执法专业化水平和人员配备,协调好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贸易政策的关系,并适时将三家反垄断执法机构合并为一个统一的、相对独立的、专业化的权威执法机构,最终通过保障公平、自由的竞争环境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和市场主体的不断创新,为整个社会和消费者的福祉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