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模式的开发重点
根据国家能源局规划,2013年~2015年,全国年均新增
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2015年
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要达到2000万千瓦,而分布式光伏产业聚合模式的开发目标争取达到200万千瓦。
这种分布式光伏产业聚合模式建设的重点区域,应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地点。而且,应当在用电价格水平较高、电力负荷较大、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任务较重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
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也可以充分利用太阳能,结合建筑节能加强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支持光伏发电应用。
同时,还要依托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并且可以配合国家能源局提出的建设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100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及示范。
此外,偏远地区及海岛利用光伏发电可以解决无电和缺电问题。在城市路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也可以大面积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
在推广分布式光伏产业聚合模式时,应当组建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联盟以及相应的经济实体,由发起单位共同组建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联盟以及相应的经济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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