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扩大国内光伏市场,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座谈会,研究部署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出席会议并讲话。吴新雄指出这次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会上,吴新雄谈了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重大意义
(一)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光伏产业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我国光伏电池产量占全球市场份额的70%,晶体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达到20%,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已经形成了包括硅材料、光伏电池、逆变器等较为完整的制造体系。近两年,在全球光伏市场需求增速减缓、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光伏产业发展不协调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光伏产品出口受阻,光伏产能出现过剩,光伏企业经营困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马凯副总理等领导同志先后就光伏产业发展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部署。今年7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积极开拓国内光伏应用市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加强并网管理和服务、完善支持政策等一揽子措施。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是《若干意见》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持和巩固既有优势,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具有重大意义。
(二)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是拓展国内光伏市场的有效途径。
长期以来,我国光伏产品90%以上依赖出口,在欧美“双反”和国际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后,产能面临过剩,企业面临生存压力,迫切需要国内市场支撑。按照每年新增光伏应用规模1000万千瓦测算,40%以上的光伏产品可在国内市场消化,能有效抵御国际市场变化、特别是美欧“双反”带来的风险。我国西部地区光照条件好,未利用土地辽阔,适宜发展集中式大型光伏电站,但是度电补贴需求高,约0.6元左右,且当地用电需求小,大规模开发就地消纳困难,电力需长距离外送,变损、线损高。东、中部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虽然平均利用小时数稍低,但电力易于就地消纳,且网购电价高,度电补贴需求少,约0.4—0.45元,与西部集中式光伏电站相比,用同样的补贴资金能够多支持30%—50%的光伏发电。如果政策措施得当,有效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成本下降,还可逐步减少补贴。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将能更为有效地拓展国内光伏市场,缓解光伏制造企业面临的困难。
(三)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是转变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打造美丽中国。前不久,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治理雾霾,减少煤炭消费量。这些都要求我们着力转变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大力优化能源结构,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加清洁、可靠的能源。光伏发电是重要的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适合在能源消费终端分布式应用,替代燃煤,减少污染物排放。据测算,全国建筑物可安装光伏发电约3亿千瓦,仅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就可安装8000万千瓦,潜力巨大。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不仅有助于转变能源生产与消费方式、优化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中国,而且对于保障城镇能源供应、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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