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州补贴标准并不是一刀切,而是对每个具体项目的补贴标准进行“量身定制”。加州引入了一个所谓的“设计系数”(DesignFactor),也就是实际项目与参考项目发电能力的比例关系,初始投资补贴总额=相应阶段的补贴标准*项目额定容量*设计系数。项目设计(安装位置、角度等)越合理,设计系数越高,该项目所能获得的补贴额也就越大。所以在理论上,没有任何两个项目的实际补贴水平是相同的,这与德国风电定价机制类似。“金太阳”基本上是采取一刀切的补贴方式,同批次同类型的项目补贴标准相同,不能很好地引导项目采取更加合理的设计方式。
(九)加州将电力公司作为补贴政策的执行机构和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补贴申请的审查、补贴资金的测算和发放,政府只负责对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电力公司的深度介入并发挥管理功能,有利于实现项目建设和并网之间的有效衔接。电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能够满足享受补贴的各种条件。“金太阳”完全由政府部门主导,难以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大量繁琐的监督管理工作,即使有相关规定规范,也很难确保真正落到实处。
(十)加州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意见,不断完善补贴机制设计。加州公用事业委员会和作为项目管理主体的电力公司,在每个季度都要召开一次任何利益相关方都可以参加的“公共项目论坛”,及时了解各方对于该补贴政策的评论和观点,许多意见和建议都已经纳入了政策的修订过程中,各种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金太阳”带给我们的政策启示
与加州“太阳能先导项目”相比,我国“金太阳”政策“失之于宽”,在政策设计上还有一些可以完善的空间。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政策宏观设计上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导向,对政策成本和效果要有通盘考虑,不能走一步看一步;二是政策实施需要有高度的透明度,将实施过程和细节暴露在阳光下,减小部分业主违规操作的可能性;三是政策设计要有全面性和系统性,减少漏洞。“金太阳”实施四年来,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屈指可数,而“太阳能先导项目”每年都会公布新版的《政策指南》,在长达近200页的文件中详细说明了各个政策细节,对于用户、第三方、电力公司、政府等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权力、利益进行了清晰界定。对于政策制定者,这需要智慧,更需要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