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欧盟对华光伏双反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近日,一封由欧洲平价太阳能联盟发给欧盟贸易委员卡雷尔·德古特的“公开信”,引发了各界关注。在这封获得了欧洲20多个国家700余家光伏企业、1024名企业高管认同并联合署名的公开信看来,欧委会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最终决定实施惩罚性关税,可能对欧洲光伏企业产生巨大的负面作用,阻碍欧洲太阳能行业增长。作为欧洲光伏业的“心声”,同时也作为欧洲光伏业对中国同行的一种“声援”,人们寄希望于这封“公开信”能够影响6月即将公布的欧盟对华光伏电池板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
欧委会分别于去年9月和11月启动了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此外,其还于今年3月6日实施了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强制进口登记。强制进口登记是面对所有光伏产品的,较原先仅针对中国光伏电池、玻璃的范围扩大了。有了强制登记日,欧盟便建立了对进口中国光伏产品的追溯期(强制登记日到终裁日),一旦欧盟于终裁时提出追溯,则中国光伏产品还需补缴追溯期的惩罚税。
按照欧盟相关法规,欧委会将在今年6月前后公布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而其于去年11月启动的反补贴调查,目前尚需经历9-10个月的调查期。欧盟最终是否对华采取追溯机制,要等6月份初裁结果公布后才能得知。而若明确采取追溯,执行追溯则要等到12月终裁结果发布后。
由此可见,6月份欧盟将公布的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事关重大,其不仅关系到欧盟将对华太阳能板征收的的惩罚性关税税率,亦将关系到欧盟是否对华光伏企业采取追溯机制。
如今,这封表达了欧洲光伏业“心声”的公开信,刚刚承载起扭转这起涉及中国企业对欧盟出口金额高达210亿欧元(约合273亿美元)贸易案的一丝希望,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应欧盟太阳能玻璃协会(EUProSunGlass)的申请,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由欧盟地区的行业巨头、德国GMB领衔的欧盟太阳能玻璃协会在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的申诉中称,中国玻璃制造商在欧洲的份额已经从2010年的8%提升至去年的27%,并认为中国太阳能玻璃制造商在电力供应方面得到国家的“不正当补贴”,从而能够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在欧盟市场出售产品。这些企业要求欧盟对中国产太阳能玻璃征收100%以上的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