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 欧盟委员会决定对华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2012年11月1日 中国商务部公告,从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2012年11月8日 美国商务部裁定,针对中国相关生产和出口企业征收介于18.32%至249.96%的反倾销关税,以及介于14.78%至15.97%的反补贴关税。
2012年11月8日 欧盟委员会再次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其主要部件启动反补贴调查。
2012年11月26日 商务部发布公告,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追溯征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