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不断学习WTO、欧盟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应对“马拉松式”抗辩做出了巨大努力。奥康在6年的抗辩过程中,做出了多方面坚持与努力。一是亲历亲为。2006年5月18日,欧盟反倾销“六方会谈”期间。奥康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王振滔联合百家鞋企代表发表中国第一个抗议欧盟鞋类反倾销宣言——《重庆宣言》;2006年6月15日,奥康董事长王振滔应欧盟鞋业联合会主席卡尔沃的邀请,以中国制鞋企业唯一代表的身份,出席在西班牙阿里肯特举办的西班牙鞋业论坛并做专题演讲,王振滔此举被业内视为中国鞋企赢得10月欧盟反倾销终裁而增加胜算的筹码;2007年1月8日,奥康等四家中国上诉鞋企在北京举行“制鞋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情况通报会”。奥康董事长王振滔代表上诉企业还发表了“中国鞋企应对贸易壁垒北京联合宣言”,并呼吁更多的国内制鞋企业积极行动起来,联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2010年5月,在其他四家鞋企宣布放弃上诉的情况下,奥康决定继续上诉欧盟高级法院。二是不断学习。正如奥康鞋业董事长王振滔上所述“对抗欧盟反倾销让奥康学习到了更多的国际贸易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会了如何解决国际贸易纷争,对未来奥康国际[19.45 -2.60% 股吧 研报]化大有裨益”。现在奥康胜诉了使得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话语权和参与地位都得到提升,奥康此举值得中国鞋企和其他产业学习。奥康赢得胜诉提醒中国企业:企业要学会利用WTO的各种规则和相关法律,在遇到国际贸易壁垒时,要学会运用规则保护自身利益。
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国际贸易摩擦日益加剧,尤其近一两年来,我国已经成为全球反倾销受害最严重的国家。如何维护我国企业和行业在国际贸易中的产业安全和合法权益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在应对反倾销过程中,企业在借助政府、行业协会力量的同时,更应该加强相关国际规则以及贸易摩擦国法律法规的学习。
1995年至2005年,欧盟曾对中国出口皮鞋实施长达十年的配额限制。
2005年7月7日,欧盟委员会对我国部分皮鞋实施反倾销立案调查。
2006年10月,欧盟决定对中国皮鞋征收为期两年的16.5%的反倾销税,且在反倾销征税期满后,再以落日复审为名,将反倾销措施再延长15个月。
2006年10月23日,中国奥康、温州“泰马”、广州“南海金履”、福建等5家中国鞋企上诉欧盟初级法院。
2010年4月,欧盟初级法院宣布驳回中国5家鞋企的诉讼请求,并宣布中国鞋企一审败诉。
2010年5月,其他4家鞋企感觉二审胜诉无望,宣布放弃上诉,唯独奥康不惜承受巨额的诉讼费,决定继续上诉至欧盟高等法院,从此走上艰难而漫长的反倾销抗辩之路。
2011年3月31日,欧盟宣布自4月1日起取消对中国皮鞋征收的16.5%高额反倾销税,这一决定意味着在反倾销的抗争中,中国鞋企从行政上获得胜利。
2012年11月18日,奥康收到欧盟高等法院的判决书,称驳回欧盟普通法院在2010年3月4日对公司及温州泰马鞋业的联合案中做出的判决;取消2006年10月5日欧盟委员会对奥康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法规;令欧盟委员会承担奥康在普通法院与高等法院的诉讼费用;令欧盟委员会承担自己的诉讼费用。与奥康有贸易关系的进出口商可从欧盟退回6年来被征收的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