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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并网应重视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

发表于:2012-08-29 10:18:41    

政策不配套 标准不明确

→多重因素影响光伏并网

记者:您认为影响我国光伏并网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李琼慧:目前我国地面光伏电站并网基本能够按照已有的程序和管理办法顺利并网,不存在问题。但用户侧光伏发电系统作为介于电站和用户之间的一种新型发电类型,由于缺乏规范的并网程序和并网管理规范,并网还不十分顺畅。

影响用户侧太阳能光伏发电并网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相关政策不配套,使得电网企业的并网技术要求和项目业主预期收益要求难以协调,造成部分项目难以顺利并网。一方面,按照现行政策,金太阳示范项目在获得财政投资补贴的情况下,仍需将其所发电量以工商业用户电价抵扣用户电费才能实现预期收益,这就要求项目尽可能接入0.4千伏电压等级;另一方面,金太阳示范项目鼓励集中连片建设,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300千瓦,集中连片示范项目量原则不低于2万千瓦,而配网规划导则规定,单个并网点接网容量大于200千瓦原则上应接入10千伏电压等级,特别对于同一台区,多点接网,应汇集升压后接入10千伏电压等级。这种矛盾造成难以顺利并网。

二是用户侧光伏发电系统介于电站和用户之间,因此难以完全作为电站或用户管理,目前相关并网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并网管理程序还不明确。

三是多数用户侧光伏发电系统开发商对电力系统的特性不了解,不熟悉、不了解并网管理程序。

尽快出台标准 调整激励政策

→科学促进光伏并网

记者: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的发展,您对太阳能光伏并网有哪些建议?

李琼慧:进一步规范用户侧光伏并网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管理程序。建议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先行,由电网企业牵头,管理部门和光伏业界协助,尽快出台相关并网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管理程序,做到科学、透明、可操作。

适时调整用户侧光伏系统激励政策,采用固定上网电价政策更利于用户侧光伏系统的推广应用。鉴于德国经验及当前我国“太阳能屋顶计划”和“金太阳示范工程”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国家适时调整用户侧建筑光伏系统激励政策,研究建筑光伏系统采用上网电价政策的可行性和上网电价标准。

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光伏系统,出台有差别的上网电价政策。建筑光伏系统具有就地利用的优越性,我国不同地区均拥有太阳能资源,但不同地区的资源条件存在较大差异。为广泛推广太阳能建筑光伏系统应用,建议国家根据资源区不同出台不同的上网电价。

对于用户侧光伏发电系统,建议借鉴德国经验,合理确定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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