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恐陷贸易战
继美国对我光伏产品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并初裁后,我国商务部于7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对原产于美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调查。现在,欧洲企业又要申请对中国光伏企业进行反倾销。
全球光伏产业贸易大战大有一触即发的可能。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表示,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不可避免,而此次欧美国家对华光伏企业的控诉相对来说比较复杂,一旦陷入全球贸易大战,必将是两败俱伤的结果。
目前欧盟的光伏发电市场占到全球的70%,而这主要得益于从中国进口的物美价廉的光伏产品。对中国来说,目前有2000多家光伏企业,如果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进行反倾销调查,那么对中国光伏产业会造成致命打击。
好在中国企业已做好过严冬准备。天威集团副总经理边海青表示,中国企业在贸易纠纷中取胜的最好方法和最关键的方法,还是掌握核心技术,虽然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有了一定的竞争力,但是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非市场经济地位是最大障碍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讯:虽然德国企业SolarWorldAG试图在全球第一大光伏应用市场欧洲竖起“堤坝”,通过贸易战将中国光伏企业挡在门外,不过中国光伏企业对此并不悲观。
乐观的原因不仅仅是中方光伏企业认为倾销事实不存在,更是因为最终涉案金额实在太巨大,且中欧在光伏业关系的密切程度远超中美光伏产业。可查资料显示,如果最终决定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则涉案金额将超过200亿美元,这将是中欧史上规模最大的贸易争端。
中国在欧盟反倾销诉讼中的关键点,其实是“市场经济地位”。
此前,在与美国对中国光伏企业“
双反”的对垒中,中国企业关键性地输在了没有“市场经济地位”这块牌子。
5月24日,在上海召开的“应对美国电池产品‘双反’调查”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下称机电商会)称,晶硅光伏电池在竞争中具有价格优势,跟倾销无关。中国之所以被美裁定高额倾销税,主要原因在于美国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于是以“第三国”作生产成本参照,而美国选择的对象是泰国。
阿特斯董事长瞿晓铧认为,泰国的晶硅电池产能只是兆瓦级别(1兆瓦=1000千瓦),中国的电池产能是20吉瓦(1吉瓦=1000兆瓦)以上,规模相差巨大,没有任何可比性。
拿泰国作参照后,美国商务部5月份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产品征收不低于30%的惩罚性进口关税。
参照国的选取,最终会决定反倾销税率的高低,企业承担的风险无法预估。
“就像警察说你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了,这个高速公路上又没说多少码是超速,警察可以说是参照另一条公路来限制的。这里面就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复旦(微博)大学法学院教授、WTO争端解决专家组指示名单专家龚柏华打了个比方,“不同国家生产成本、各方面条件不一样,选印度、泰国,还是选加拿大,结果都不一样,欧盟有相对的自由裁量权。在实践当中,很多对中国企业不利。中国可以据理力争,但最终那边(欧盟)有相对自由裁量权。”
“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性在于,被认为实施了倾销行为的企业若其所在国已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则该企业可以轻松获得市场经济待遇,此待遇允许出口生产商采用其国内价格和成本,而这决定着企业可以清晰地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倾销行为,否则会采用类比第三国数据。
龚柏华表示,反倾销税率的高低可以争取,但一旦被认为是非市场经济,中国这些企业在调查中就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从过去的案例来看,此次欧洲太阳能板厂商指控中企在欧倾销若是被欧盟立案,中国企业最终被裁定为倾销的概率很大。
中国商务部网站显示,“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国企业反倾销应诉的最大障碍。1998年,在一起中国水表在巴西反倾销调查中,巴西曾选用了西班牙为替代国,而计算出的倾销幅度高达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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