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4家光伏企业分别是:尚德、天合、韩华、阿特斯、英利、中盛光电、东营光伏、辉伦、晶澳、特变电工、昱辉阳光、欧贝黎、日地、保利协鑫。
英利内部人士称,商务部和行业协会都鼓励企业联合起来应对抗辩。记者获悉,14家企业共同聘请了美国盛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共同承担。
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针对此次“双反”举行了产业损害初裁听证会。在这次听证会上,尚德、天合、阿特斯、英利4家企业代表14家企业进行了首次抗辩。
按照程序,在听证会上如果没有企业反对进行“双反”调查,就会当天作出损害裁定。但由于中国企业的联合抗辩,美方没有当天作出裁决。
参与此案的律师透露,目前,联合抗辩的阶段已经基本结束。“只剩一些补充的文件需要提交。”该律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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