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赵枫在新疆投资10亿元、建设光电组件生产基地的计划已经获批,但是他依旧在等待。
赵枫是湖南神舟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其公司主要为光伏电站提供单、多晶硅太阳电池片。
他在等待一些利好政策的出台,能够刺激西部光伏电站建设,从而间接带动其在当地生产的电池组件的旺销。
但是,面对刚刚出台的国内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他又陷入了犹豫。在他看来,这是一份产业的利好,但其效力还不足以刺激和振奋起整个沉寂的光伏市场。
企业算账
按照8月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将对非招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国统一的标杆上网电价。
具体而言,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发改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
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
而之前,发改委曾进行了两次光伏发电的特许权招标,用以摸清光伏发电的成本。其中,2009年的敦煌光伏电站上网电价中标价格为每千瓦时1.09元,该价格一度成为当时同类商业项目的基准参考价。
此后2010年再次进行了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的特许权招标。竞标价几乎全部低于每千瓦时1元,最高电价为0.9907元,最低为0.7288元。
赵枫算了一笔账。建设一座常规的光伏电站,按照每千瓦时1元的上网电价,同时保证8%的固定收益率,收回成本需要15~20年。
“这么长的成本回收周期,相信没有几家光伏企业会有太大的积极性。”赵枫说,“而且,发改委的新政文件还称将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如果企业投资了三五年后,上网电价变成8毛钱,那这个成本回收周期还要拉长,对投资者来说,这个变数带来的风险就太大了。”
对此,赵枫认为,文件至少要对投资者有个期限的许诺。“像欧洲一些国家,如德国,在制定相应的政策时,会在政策上许诺政策发布期内的上网电价保持20年不变,即使后来调整补贴额度,也不会改变之前的合同。但我们的文件中没有标明这样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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