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低价?
虽然美国市场的前景大好,但全球光伏产能将严重过剩的预期,以及美国“301调查”的阴霾之下,中国企业想进入美国市场这道大门并站稳脚跟也并非易事。
尽管George Frampton声称,中国在美国进行太阳能领域投资相关的“贸易保护因素很少”。在美国,收购能源公司所需的批准或者建设太阳能项目所需的批准同样适用于美国和非美国公司。但企业人士深知,看似一片大好的形势之下,实际上布满了暗礁。
据了解,奥巴马政府就曾在经济刺激法案中规定,获得美国联邦“经济刺激计划”融资的项目需 “购买美国产品”。而美国《纽约时报》近日报道称,2011年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军队拨款法案,其中却包含了一项“特别条款”,即美国军方不得采购中国太阳能电池板。
美国复杂的电价政策,更让中国企业感受到这道无形的屏障。据介绍,就上网电价优惠政策而言,美国各个州的政策不一样,而有的州按照所得税进行返还,也就意味着必须在美国运营的企业才能享受优惠政策。
“暗礁”面前,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胜茂建议,开拓美国市场一定要注意贸易保护,考虑到未来不可预知的因素,针对性地收购美国本土厂商或到美国建厂,是比较合适打开美国市场的方式。
但让企业纠结的是,海外设厂的另一面,中国较低的劳力成本、资源成本所形成的竞争优势也随之丧失——从过去只是简单的出口产品,到现在光伏制造业的转移海外,是否意味着光伏制造业靠低成本、低价销售已经走到了尽头?
对此,国内一家光伏制造企业负责人坦言,到不到美国建厂最终要看“301调查”的结果,会不会采取强行的限制政策。“美国市场对于企业今后的发展非常重要,如果没有强行要求还是会选择在中国的生产基地去生产,而不是到美国去建厂,毕竟还是要考虑规模效应。”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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