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钢铁和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推进煤炭减量替代消费,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鼓励风能、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行业中的应用。全力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发,发展循环经济,鼓励推动氢冶金、低碳冶金工艺技术攻关,通过突破氢能冶炼等先进低碳冶金技术推动降碳,推动钢铁行业产业结构、产品品质持续优化升级,实现结构高端化、能源消费低碳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生产过程清洁化。鼓励钢铁企业发展屋顶光伏
3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精心谋划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及时检查所属单位汛前准备情况,压实防汛抗旱责任,持续把各项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和最小工作单元。各派出机构和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要将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列为重要工作内容,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密切联系沟通,加强对电力企业防汛抗旱工作的监督指导。
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保护红线内人工商品林,以及零星分布的已有水电、风电、光伏、海洋能等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生态保护红线内需逐步有序退出的矿业权,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尊重历史、科学评估、依法依规、逐步退出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退出计划,明确退出时限、补偿安置、生态修复等要求,确保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近日,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公布了2024年1月-3月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建设计划情况。据悉,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补充完善〈江西省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开发工作指南〉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目前江西已将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管理下放到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
3月1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意见的公告,共47个项目纳入项目,其中涉及光伏制造或有光伏参与的项目达到了11个。根据示范清单来看,光伏制造项目主要为2GW新型高效碲化镉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一期),而更多的项目则属于综合能源的电源项目包括核光互补、光伏制氢氨、零碳电厂光储充、BIPV、零能耗建筑、光伏+交通等等。项目涉及业主则包括国家电投、中能建、中建集团、皖能、湘投以及蔚来汽车等企业。
《通知》指出,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开展全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
3月20日,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明确提出了对光伏及建筑光伏一体化等绿色能源的发展策略。鼓励工厂、园区加快屋顶光伏等一体化系统的开发运行,以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推动能源消费结构的绿色低碳转型。
3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配电网安全风险管控重点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提到,工作重点主要从配电网网架结构、新型并网主体接入、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运行维护、转型升级过程中的网络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分析。
3月19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文章《盯紧抓实 由点及面 全力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其中提到,对符合并网要求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严格按照《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和国家能源局相关政策,做到“应接尽接”,不得以其他理由制约光伏用户接入电网。
《通知》指出,加快能源资源开发突破提升。推动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获批实施。加快风光电大基地项目建设,全面启动陇电入鲁工程配套新能源项目,新增新能源并网装机1200万千瓦。争取新开工建设抽水蓄能项目2—3个,新开工1000万千瓦内用和外送煤电项目,新增新型储能装机200万千瓦。推进电力外送通道建设,争取陇电入鲁工程早日建成投产,陇电入浙、陇电入川工程早日开工建设。
3月18日,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余姚市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资金补助的通知。根据通知,对2023年度经过备案认可的装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经并网验收后,按照并网容量给予一次性0.3元/瓦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
3月19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本办法所称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利用海域、陆域开发建设的保障性并网项目,包括海上风电基地项目、海上光伏基地项目、陆上大型风光基地项目等。
3月18日,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政府发布《黑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为切实做好黑河镇2024年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工作,县光伏平台公司参照2023年村级光伏帮扶电站发电收入情况对2024年发电收益进行预算,预计可分配收益800万元(含国家电价补贴预测分配资金),已按照确权比例预分配至各脱贫村。因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实行预算管理,若预测的国家新能源补贴到账金额发生重大变化,将及时调整资金分配计划。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集群的意见。文件指出,在2023年实现543亿元产值基础上,力争至2025年实现产值700亿元至2030年实现产值1500亿元。主要内容涉及鼓励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等场景应用,大力推广光储直柔(PEDF)建筑技术和虚拟电厂示范,打造“光储超充车网互动一体化”应用全球示范城区。支持企业发展光伏电池、锂电池等核心制造装备,建设新能源专用设备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