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西咸新区)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左右;到2030年,新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机制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实施存量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机制。各盟市综合考虑本地区节能目标完成进度、项目能效水平、能耗强度水平以及存量挖潜等因素,合理确定存量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可参考本盟市上一年度实际完成值。2024年,由盟市确定强制消费企业名单,先行先试。2025年,实现高耗能企业全覆盖,节能进度目标滞后的盟市可自主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覆盖行业范围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
7月16日,江苏省和陕西省相继发布了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这些政策从接入电网、能源消纳、项目管理以及并网等多个维度,提出了全新的规范和要求。值得注意的是,两省均明文规定,所有新建或已有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参与电网调峰。对于不具备调峰功能的项目,需进行相应的技术改造,以适应新的电网运行需求。这一举措旨在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进一步推动光伏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日前,国家电网广西公司发布了广西自治区2024-2026年新能源消纳风险预警情况。据介绍,此次预警由广西自治区能源局委托广西电力规划研究中心组织研究,结合广西十四个设区市的新能源开发、负荷发展、电力消纳、电网建设等情况,对上述区域2024-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消纳风险进行预测。
近日,浙江省天台县发改局发布关于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0号建议案答复的函,针对徐三牛、杨志、石炳娟、范海玲、周恒生、邱海峰、王琳、谢兴云、王慧飞、陈忠将、邱保卫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公路上建设光伏发电设备的建议》。天台县发改局表示,建设光伏发电设备不得侵占公路建筑控制区。
近日,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传统煤化工升级改造。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进自备燃煤机组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电能在工业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至75%以下。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光伏治理”园区绿色供电等项目。
据索比光伏网统计,截至目前,全国70个地方仍有光伏补贴政策,涉及户用光伏及工商业光伏项目。浙江、广东、江苏出台补贴最多,分别有28个、11个、7个。
日前,山西省阳泉市能源局印发《阳泉市光伏产业链2024年发展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重点解决光伏组件配套的边框、背板、支架配套问题;开发以煤层气制金刚石为依托的切片装备产业,加强光伏组件的推广应用,
7月18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省能源局关于征求湖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方案意见的函》。根据方案,2024年,湖北省安排100万千瓦左右乡村风电建设规模,因地制宜选择100个村先行试点。每个地市(含恩施自治州)可申报一个试点县(市、区),每个试点县(市、区)原则上建设规模不超过7万千瓦,布点7-10个行政村,单个村不超过2万千瓦。潜江、仙桃市原则上建设规模不超过3万千瓦,布点3-5个行政村。天门市的乡村风电项目纳入国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不再重复申报。
近日,恩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恩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设备更新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设施升级改造和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逐步推动S9以下配变等落后低效设备淘汰更新,推广应用高效节能型配变。
日前,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推动建立晶硅光伏、动力电池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标准宣传推介,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标准。
7月16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要统筹做好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规模管理,为避免地面光伏电站“化整为零”逃避集中监管,无序争抢土地资源和挤占电力消纳空间等行为,对新建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全部纳入省级年度新增新能源项目规模管理,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广州)实施方案》,《賅职实施方案》提出,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以氢能、新型储能、光伏为重点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增加本地绿色电力供应,加快黄埔、从化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鼓励使用空气源热泵等技术,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实现全电气化。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加快推动碳排放权、电力、多晶硅等服务绿色发展的期货品种上市进程,完善“穗碳”平台等企业碳账户体系建设。
近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市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主要为满足政策规则和本细则要求的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集中式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后续可适时探索引入分布式(或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具体范围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绿色电力交易发电企业自愿入市名单为准,原则上以绿证核发项目单位作为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交易单元和结算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