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应按要求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建筑用能结构持续优化,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到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5%。
通知明确,对2019—2020年在禅城区利用工业、商业、交通、公共机构、居民家庭等各类型建筑物和构筑物建成且符合国家、省、市光伏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其中市级补助0.06元/千瓦时、区级补助0.24元/千瓦时),自项目建成的次月1日起计算补助金额,连续补助3年。(项目建成时间按供电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单》上并网验收时间为准)
8月16日,贵州省能源局公布2022年10-2023年6月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情况,包括102个项目,共计9.68925GW。其中,风电规模3.83425GW,光伏规模5.855GW。
8月17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
8月15日,甘肃发改委发布关于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储能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显示,鼓励新能源项目分地区差异化配置新型储能。
8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项目以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8月14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修订后的《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8月11日,吉林省工信厅印发《吉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深度调整产业结构、深入推进节能降碳、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工业绿色低碳技术变革、主动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等会重点任务,实施重点行业达峰行动的重大行动。
8月14日,湖南耒阳市发布“十四五”第一批集中光伏发电和采煤沉陷区复合光伏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公告。根据公告信息显示,耒阳市“十四五”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和采煤沉陷区复合光伏项目共划分为七个遴选包。每个包号择优选定1家投资开发主体企业。其中“十四五”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共2个,采煤沉陷区复合光伏项目共5个,规模合计870MW。投资额度约44.28亿元。
8月14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布关于《河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关于光伏,通知指出,集中式风电光伏,省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应当统筹风能、太阳能资源,根据全省新能源发展相关规划等,制定集中式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规模化、基地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