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经济正处于第三次能源革命时期,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与日俱增,但是以煤炭和石油为标志的化石能源时代终将过去,而太阳能发电因其可再生、无穷无尽、洁净等特征,成为新能源代表,也必将是未来的宠儿。
在中国至今还没有什么城市或乡村,可以声称它们的电灯完全依靠光伏发电来照明。当中国的光伏产业为欧洲提供清洁太阳能时,自己却一地鸡毛地留下高能耗和高污染的一个制造电池的产业链。
根据GTM Research的一份报告,技术改进而非材料成本下滑将成为中国组件制造商成本持续下滑的主导因素。
据光伏信息服务与数据分析供应商IHS最新研究报告预测,鉴于海外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未来四年,微型逆变器部门营收有望增长四倍以上。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2013年将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优化产业、能源结构,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并将出台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办法,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山东城市群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
8月3日,中欧签订的光伏产品输出“价格协议”,自8月6日开始,多数中国光伏企业不必再缴纳高达47.6%的反倾销税,这为中国光伏企业有条件地保留住一定的国外市场份额,同时也唤醒了中国光伏企业对国内市场的开发和投入。与此同时,国家密集出台了多项鼓励政策。
根据理论测算,综合各种因素,目前西部光伏电站投资回报的内部收益率可达8%-10%,如果投资方对下游的议价能力较强,甚至还有可能更高;只需要20%的自有资金,10%的净利润率便唾手可得,投资光伏电站的净资产收益率甚至高达50%左右。如此算来,光伏电站开发的确是一桩不错的买卖。
为提振我国光伏产业,国家部委再次发声。8月28日,工信部正式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并公开对外征求意见。意见稿称,将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光伏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光伏产品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每年用于研发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
尽管“价格承诺”方案的达成化解了中欧光伏贸易争端,但在产能过剩和“双反”调查的双重挤压下,我国光伏产品出口损失严重。《经济参考报》记者8日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国太阳能光伏电池片及组件出口额为65.22亿美元,下降30.97%;其中对欧美市场出口分别大幅下降58.33%和48.9%,几近“腰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