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光伏用地审批!甘肃推行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县级直报政策

来源: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时间:2024-05-21 16:47:05

5月15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发布厅关于推行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县级直报的通知,通知指出,改革现行的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县、市、省逐级报批程序。符合县级直报条件的,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按要求组件完成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直接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申请用地请示文件、审查报告等要件资料报所在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用地批准后,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印发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并抄送市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批准用地前统筹配置。报件资料取消市级人民政府请示文件和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告,其他保持不变。

原文如下: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行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县级直报的通知

甘资发〔2024〕89号

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当前用地审查过程中部分内容重复、报件周期长等问题,缩短报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甘资规发〔2024〕4号)有关要求,现将推行单独选址项目县级直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直报范围

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含被赋予县级土地管理权限的市辖区)组件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直接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同步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报国务院审批涉及跨县域的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继续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后,按原程序办理。

二、直报程序

改革现行的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县、市、省逐级报批程序。符合县级直报条件的,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按要求组件完成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直接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申请用地请示文件、审查报告等要件资料报所在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用地批准后,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印发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并抄送市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批准用地前统筹配置。报件资料取消市级人民政府请示文件和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告,其他保持不变。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审查标准。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后,要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审查相关规定,组织建设用地报件,对报件内容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本部门的办理意见。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地权属、地类、面积是否准确,有无权属争议;用地面积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要求;征地批前程序是否落实到位,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是否按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是否落实到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和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等是否按规定办理;是否存在未批先用等违法用地行为并进行依法查处等。对呈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对审查内容、审查意见和初审结论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备案报件资料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整改,并报告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强化责任意识。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落实建设用地报批主体责任,依据法规和政策确定的办件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做好用地直报工作,确保依法合规、规范高效。实行建设用地审查责任追究,按照“谁上报、 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在建设用地申报、组卷等审查报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提高报件质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配齐调强用地报批工作人员,加强对用地报批人员的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认真履行征前程序,提高建设用地报件质量。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培训指导,督促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高组件效率和质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对各地报件质量实行台账化管理,对于报件质量差、补正次数多、不据实上报的,将作退件处理,并进行综合评估,定期通报。

(四)加强审批监管。除涉密项目外,所有建设用地报批事项,全部通过全省建设用地智能审批监管系统审批。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对审批事项嵌入预警、监督程序,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建立省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报件资料存在底线性问题、未按照征地程序组织土地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较多、发生重大土地违法行为且查处不力的,取消用地直报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已完成组卷上报市级审查的,仍按原程序办理。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14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405/21/378507.html
责任编辑:xulili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四川省征求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7 13:52:48

四川省发改委于7月6日发布《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的资源统筹与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市场化配置,通过择优遴选确定项目法人,并对项目规模提出刚性要求:接入新建汇集站的项目装机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风电)或50万千瓦(光伏),接入现有汇集站的不低于5万千瓦或10万千瓦;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项目须整体规划、严禁拆分出让。分布式光伏及分散式风电参照执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按集中式管理,装机超5万千瓦须全额上网,鼓励绿电直连。办法还强化履约监管,设定核准备案和开工投产时限,严打“圈而不建”“倒卖开发权”等行为,违规者将被收回开发权并限制3—5年参与资格,同时厘清相关主体责任。

甘肃古浪陇电入浙黄花滩200万千瓦光伏项目Ⅱ标段开工来源:中国能建 发布时间:2026-07-02 16:45:13

甘肃古浪陇电入浙黄花滩200万千瓦光伏项目Ⅱ标段于6月26日正式开工,标志着该项目全面进入建设阶段。该标段位于武威市古浪县黄花滩镇东区,装机容量614.4兆瓦,是“陇电入浙”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关键配套电源,也是国家“沙戈荒”大型新能源基地和“双碳”战略的重要落地项目。项目总规模200万千瓦,分东、西两区建设,其中东区1200兆瓦、西区800兆瓦。Ⅱ标段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模式,通过330千伏升压储能站接入750千伏汇集站,经特高压通道输送至华东地区。项目同步集成5G专网通信、生态治沙及沉降观测等设施,践行“光伏+生态治理+数字化运维”综合开发理念。建成后首年预计发电10.5亿千瓦时,将促进西北清洁能源外送与华东电力结构优化,支撑东西部能源互补和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贵州超3.86GW风光建设指标下发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2 10:04:54

贵州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29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七星关区生团风电场等44个新能源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总装机规模达386.433万千瓦(即3.864GW),其中风电项目33个、装机245万千瓦,光伏项目11个、装机141.433万千瓦。项目覆盖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黔南州、黔西南州7个市(州),主要由国家电投、贵州能源集团及四川港投等企业投资建设。通知明确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22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6月22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办结者将取消指标。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需统筹指导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有序落地实施。(199字)

华能60MW光伏用地获批来源: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6-07-01 09:19:48

本文介绍了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批复同意华能长发(长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在长春市九台区建设6万千瓦(即60MW)自带负荷配置光伏项目的建设用地申请。项目用地为1.2051公顷国有未利用地,经省政府批准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光伏项目建设(含升压站)。批复明确要求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措施,确保其生产生活保障与社会稳定;同时强调须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规定,不得违法用地,并对涉及压覆矿产资源的情形提出依法协调处理要求。

甘肃:“十五五”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 接续打造 “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6-24 17:45:36

甘肃省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中明确,将以“源网荷储制”协同布局为核心路径,加快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与应用创新。规划提出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接续打造“沙戈荒”(沙漠、戈壁、荒漠)新能源基地,重点支持酒泉市建设特大型基地,推动张掖、武威、金昌、庆阳建成千万千瓦级基地。同步实施“新能源+”行动,在酒泉、嘉峪关、金昌等六市及兰州新区发展绿氢、绿氨、绿醇等绿色化工产业。此外,将壮大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推动大兆瓦风机、逆变器、电解槽、氢燃料电池等关键设备本地化生产,并引导储能制造向金昌、酒泉等地集聚,配套建立老旧设备与废旧电池回收再利用体系。(198字)

中国能建中标!甘肃古浪陇电入浙黄花滩200万千瓦光伏项目来源:中国能建浙江院 发布时间:2026-06-24 09:52:28

6月18日,中国能建浙江院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成功中标甘肃古浪陇电入浙黄花滩200万千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Ⅱ、Ⅲ、Ⅳ标段。项目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黄花滩镇,总装机容量2000兆瓦,是陇电入浙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关键配套电源。其中,Ⅱ、Ⅲ标段涵盖东区1200兆瓦光伏场区(分别为614.4兆瓦和585.6兆瓦),Ⅳ标段负责建设一座330千伏升压储能站及一条长约32.9千米的330千伏联络线,并同步配套两座330千伏升压储能站。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35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超百万吨,对增强浙江及长三角地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促进甘肃清洁能源大规模外送具有重要支撑作用。(199字)

安徽芜湖市启动6MW以下地面光伏项目申报来源:芜湖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5-25 22:15:39

芜湖市发改委于2026年5月启动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申报工作,旨在落实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规范此类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申报对象为利用非分布式光伏用地(如坑塘水面、大棚、高速路基等)建设、单个并网点装机小于6兆瓦的地面光伏设施;符合条件的220千伏及以上接入、容量不超50兆瓦的建筑附属光伏项目也可参照纳入。项目须确保用地合法合规,避开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及水域,并完成电网接入与消纳论证。申报需提交用地证明、部门合规意见、接入方案等材料,经县区初审、市级复核及电网评估后,形成年度推荐清单报省能源局。政策明确项目按集中式光伏管理,支持配置储能或高自发自用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与全过程监管机制。(199字)

岩头50MW光伏发电项目(以此件为准)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公示来源:兰坪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5-22 10:36: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公示。

5.8GW!贵州省能源局1-3月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情况公示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27 14:04:00

贵州省能源局2026年1月-2026年3月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情况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按照程序,贵州省能源局2026年1月-2026年3月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64个,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贵州省能源局2026年4月17日贵州省能源局2026年1月-2026年3月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表

云南红河州:撤销重审2.22GW风、光指标来源: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9 21:54:43

4月8日,云南红河州发布关于撤销《红河州列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的34个新能源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中选公示》的公告。为保障项目优选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规范性,经研究决定,撤销本次中选公示。此次公示风光项目合计2224MW,其中光伏项目12个、规模共660MW;风电项目22个、规模共1564MW,计划投资金额70.38亿元。后续工作将在完成内部审核并报红河州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依规重新组织公示。

山西:启动2026年风、光项目竞争性配置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07 17:02:47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西省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6〕51号各市能源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推动能源转型,做好本年度全省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工作,我局编制了《山西省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