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由国家能源局、江苏省人民政府指导,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欧盟商会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2023中欧海上新能源发展合作论坛在江苏盐城成功召开。期间,新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对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李昇进行专访。
新华网:我国致力于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这给新能源行业带来哪些影响和机遇?
李昇:新能源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未来的主体电源,在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过程中机遇重大、责任重大、成效显著,未来将发挥与时俱进的重要作用。我国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可靠的支撑能力,向系统主体电源转变;坚持基地化开发,规模化送出发展战略;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促进跨界融合发展;持续加强技术创新突破,充分发挥成本优势;统筹全社会的力量,为新能源的发展提供资源要素的保障。
新华网:水电总院为积极响应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在国际能源合作方面作出了哪些努力?
李昇: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水电总院开展了国际能源合作规划研究与国际项目咨询评审,承担了多项政府间国际机制活动的策划组织,开展了国际能源信息统计,为中国—东盟、中国—阿盟、中国—非盟、中国—中亚、中国—中东欧、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等6个区域能源合作平台提供技术支撑,在政策沟通、规划对接、能力建设、技术交流和联合研究等方面发挥了能源行业智库的重要作用。
新华网:在中欧海上新能源发展合作论坛上,水电总院发布了《公开征集海上光伏、海上能源岛与高比例应用试点示范技术方案》,该方案的发布将对中欧海上能源合作项目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李昇:水电总院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城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组织开展海上光伏、海上能源岛和新能源高比例应用三个方向的技术方案征集工作。总院希望并期待国际知名企业和研究机构能够通过本次方案征集参与到试点示范项目中来,为中国乃至全球海上新能源的发展发挥引领作用,并积极寻求在资源开发、装备制造、技术创新、人才交流等方面,在全球范围内开展更为紧密和深层次的合作。
新华网:在中欧海上新能源发展合作论坛上,水电总院发布了《中欧漂浮式海上风电关键技术与产业链对比分析与合作潜力研究报告》,该报告的结论是什么?您对下一步推进中欧海上新能源合作有何建议?
李昇:水电总院长期对我国和欧洲的海上风电技术进行跟踪研究。本报告得出主要结论包括:欧洲在漂浮式海上风电环境勘察、工程设计、测试、施工和运维方面能力突出,中方在装备制造能力和原材料加工方面具有优势,中欧双方在漂浮式海上风电全周期价值链上有较高的互补性。报告建议,中欧双方加快示范项目建设,促进示范产业园区落地,共同推动漂浮式海上风电降本增效与市场规模化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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