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风电光伏,不能资本拿走资源,问题留给地方

来源:绿能源发布时间:2021-12-01 08:04:02

地方政府踢到钢板

近日关于河南某市出台文件,要求辖区内的风电和光伏项目审批要求投资方配套产业,同时将风电和光伏项目的碳排放的交易权留给地方。

为此河南省发改委发文,要求某市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五个不”的原则,不能在项目管理法定程序、捆绑配套产业上越位。

针对碳排放交易权的问题,生态环境部表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是全国性交易,地方不应该出台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的地方保护政策。

很显然河南某市出台的政策一下子踢到了钢板上,不仅投资企业反对,同时引起了省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的反对,这种现象实属罕见。

站在国家宏观层面来看,河南某市出台的相关文件肯定是错误的,但是如果站在发展地方经济和当地环境保护离场来看,地方政府的确有自己的苦衷。

地方政府是有苦衷的

其实投资风电和光伏,无论是配套产业还是碳排放交易权的归属,涉及到的不过是地方政府和投资公司之间的利益纷争。

能够提供大量土地资源开发风电和光伏的地域,经济发展基本上都不发达。地方需要大的投资来带动税收和就业,然而风电和光伏却很难做到这一点。

对于资本来说,开发风电和光伏完全是市场行为,所开发的风电和光伏项目卖电收益由电网公司直接和项目单位结算,地方不会直接受益。

与其他产业不同,投资风光电项目可享有两免三减半优惠税收政策。别看项目动辄投资在几十上百亿,地方税收却很难征收的到。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风电和光伏项目投资规模很大,但是却不能增加地方税收,让资方配套产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是合情合理的。

风电和光伏项目进入到了大基地、大投资的时代,对资源的要求是越来越大,引入风电和光伏,不但要提供大量土地资源,还要承受环境恶化的代价。

大型风电和光伏基地占地面积都很大,势必会对当地的水土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近期风电和光伏项目开发引发的环境问题也是层出不穷。

这是产业的普遍性问题

关于拿配套产业换风电和光伏指标的问题,不仅仅出现在河南某市,几乎大部分省份都有这个问题,尤其是在西北经济不发达地区更甚。

如果配套产业换风电和光伏指标仅存在于个别地区那就另当别论,如果是一个全产业面临的普遍性问题,那么就不应该一味的去指责地方政府。

而且许多投资公司并不具备投资实力,很多项目路条都办完了,三年两年却不见开工。拿产业换资源,在一定层面上也是地方对投资公司实力的考核。

发展风电和光伏等清洁能源是大势所趋,但是也不能让资本无条件的拿走地方资源赚钱,却不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反而把相关的问题留给地方。

如果不允许拿配套产业换风电和光伏指标,那么就应当让资本所得利益与地方共享。很简单,就是想办法增加地方税收和提供劳动就业。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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