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能源电力交易提出新要求,甘肃启动电力市场现货交易二次结算试运行

来源:光伏们发布时间:2020-08-05 10:22:43

尽管国家能源局曾出台相关文件保障光伏、风电的最低收购小时数,但无论是迫于消纳压力还是利益博弈,新能源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大有愈演愈烈之势。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推进,也对新能源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提出了新的要求。

据了解,继4月发布试结算文件后,甘肃省电力公司于8月1日正式展开现货市场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工作,为期不少于两个月。作为新一轮电改指定的8个现货试点省份之一,甘肃成为全国首个完成了长周期全月结算试运行的省份。

在甘肃省4月份的现货市场试结算运行中,甘肃新能源发电量3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7%,实现了甘肃境内新能源的最大化消纳。其中火电、水电及光伏发电均在市场获益,风电企业则多处于亏损状态,“这主要是由于风电出力不确定性及现货分时价格导致的”,某行业人士分析称。

实际上,甘肃电网是典型的新能源高占比送端电网,一直以来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清洁能源消纳问题突出。

据介绍,甘肃此次展开现货市场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工作主要是针对新能源的中长期分解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补充,制定了中长期发电权益月内转让的规定,降低了新能源因月度中长期合约分解执行不完而产生不平衡资金的风险。同时,对于价格申报的上限与结算上限进行了调整,提高了新能源的申报起始价格门槛,结算价格限价降低,平稳了由于新能源不确定造成偏差结算费用。另外,还修订了执行偏差考核的结算标准,由原来的按实时市场出清价格结算变更为按标杆电价结算,降低了早晚高峰期间的考核,整体上利好于新能源消纳以及减少考核得分。

针对最新版文件,国能日新资深行业专家就《甘肃长周期结算试运行新规则》进行了全面解读,为甘肃新能源电站及8个试点的其它省份即将执行结算的新能源电站提供借鉴参考,期望帮助新能源场站在现货交易的结算中理清思路,准确把握规则要求,实现交易盈利,减少赤字风险,以市场化机制赢得新能源的发电权益。

 

 

注:8月1日文件算“新规则”与4月试运行“旧规则”的对比情况;

国能日新电力交易专家解析到,新规则将新能源的中长期曲线分解校核与中长期合约的执行情况以及新能源场站日前功率预测准确性紧密耦合,对新能源电站从中长期到现货整体的交易策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将月度校核改变为日校核,同时在月底前要求双重校核,增加省内发电计划的调整频次,新能源电站增加了月度发电权的转让,这些都在使中长期结算变得更加精准,使用现货的结算就更加贴近市场交易的本质;

同时,新规则规范了申报的价格标准,有上线和下限的标准要求,权衡了各出力主体的各方利益;

对于新能源电站执行的偏差考核,增加了免考核要求,将偏差结算的价格固定为标杆电价,降低了偏差考核的综合成本和不可控风险。

基于以上关注的要点,针对试运行整体规则,上述专家就新能源场站现货交易给出了以下指导策略。

谨慎中长期合约总量的签订——以历史分解电量计划中长期合约的总量

应进行思维的转变,从过去追求多签、多发中长期,转向综合考虑预测的月发电能力及对中长期分解电量的完成。

对于新能源场站月度中长期的总量,有别于计划体制下,签的越多越好,因为新规则的目标是月度中长期分解曲线在日内完全执行完毕,因此场站不仅要关注自身的月度中长期签约电量,还应具备月度中长期发电量的分解预测能力,以按需定量,应具备能够进行中长期月度电量预测的信息化辅助系统。

对中长期月度执行情况的实时关注——及时调整“月度”执行数据

要规避中长期电量冗余的风险,回归对精准发电能力的预测。

实时关注本月中长期的执行数据情况,不能寄希望于月底的滚动平衡,新规则要求场站在月初、月中甚至整个月里,对中长期电量与场站自身的发电能力进行实时的匹配,在测算出发电能力与剩余中长期差异过大时及时进行月中发电权的转让,合理规避因月底剩余中长期电量过多,导致被强制向上校核产生大量负现货的风险。

对于新能源场站来说,精准测算日、月发电能力,把握中长期合约的分解策略,精准匹配中长期预测电量与中长期签约电量的能力,显得格外重要。因此新能源场站应具备实时跟踪中长期执行情况,并提供电量转让指导的信息化系统。

加强对短期准确率以及市场供需情况的关注——以大数据信息定交易计划

新规则将功率预测准确率以置信因子的方式引入电力交易过程,因此应更多关注功率预测准确率与中长期分解校核以及与结算结果的联动关系。

新规则对于新能源场站的短期预测准确率提出了新的要求,前一日准确率决定了中长期消减的比例,需要场站时刻关注精度情况,并且要联动关注市场的供需情况,因此场站需要通过合理的技术手段,基于全网的新能源出力预测,分析市场供需信息,实时进行市场供需比的预测调整。

对超短期及自计划实时跟踪——以超短期校核自计划,减少偏差考核

提高超短期预测精准度,实时自计划校核,减少偏差考核;尤其是对于风电企业来说,对实时市场超短期预测/自计划的申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规则对于执行偏差考核从实时价格调整为按照标杆价格计算考核费用,主要针对新能源超发情况加大考核力度,自计划作为发电能力修正的手段,目的是提高申报电厂发电能力的精准度。自计划申报修改是对未来半个小时以后的数据做调整,如果超短期预测数据精准,则无需进行自计划申报。

 

上述专家总结,从“新规则”的校核要求、考核标准及价格规范等因素看,新能源企业不能再以简单的excel表格、自评估方式来完成策略制定与计划申报;分析的数据也不仅仅是量的剧增,重要的是变化关系的联动及辅助策略的测算。这些预测因子需要运用多维联动模型,测算机制,加之统计学、经济学、数学及AI等技术对其进行策略制定和申报数据的测算,才能正确达到交易的精准有效,从而实现盈利。

责任编辑:xiewe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弘元绿能赴华电甘肃腾格里河西新能源基地光伏项目一线拜访交流来源:弘元绿能 发布时间:2026-10-30 09:11:32

弘元绿能赴华电甘肃腾格里沙漠80万千瓦光伏项目一线交流,12天完成首批组件交付,展现高效履约能力。项目为甘肃首个华电沙戈荒基地项目,采用“光伏+治沙”生态方案,弘元HT系列组件适配高温风沙环境,助力国家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设。

广西:启动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来源:广西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10-28 09:29:34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于10月27日启动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本次竞价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且此前未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风电与光伏项目,要求项目已完成2027年度竞价登记。申报须通过具备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资质的竞价代理商进行,委托关系须在2026年10月28日18:00前完成确认。竞价总电量规模为104.2亿千瓦时,其中风电90.2亿千瓦时、光伏14亿千瓦时;两类项目分别组织申报与价格出清,风电竞价时段为2026年10月30日9:00–10:00,光伏为9:00–11:00。

江苏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实施方案(试行)发布来源:江苏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10-27 15:41:58

《江苏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实施方案(试行)》由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制定并印发,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精神,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方案立足江苏电力市场实际运行情况,聚焦保障新能源全面、有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其核心目标是通过明确报价规则与管理要求,支撑江苏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并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及省内相关发电(集团)企业,实施中遇重大问题需及时上报。

冀北电网启动2027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6-10-27 09:23:41

冀北电网于10月26日正式启动2027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由国网新能源云平台组织实施。本次竞价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尚未纳入电价机制且未被取消竞价资格的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分散式风电及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含光热、已竞配的海上风电/光伏)。明确排除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等就近消纳项目,以及2025年6月1日后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其除自发自用外的上网电量须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适用该机制电价。分布式光伏项目允许通过代理商统一申报。竞价旨在统筹规范新增新能源项目的电价形成方式,推动其有序进入市场。

3.5~6.7GW!河北省第四季度可开放容量公布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6 09:10:47

河北省发改委于10月23日公布2026年第四季度全省可开放新能源并网容量。该数据以各县域为统计单元,在统筹考虑已核准、在建及计划开工等在途项目基础上进行测算,最终形成容量区间值:下限为3584.89兆瓦(即3.58GW),上限为6723.71兆瓦(即6.72GW),整体范围为3.5至6.7GW。这一数值反映了河北省在该季度内尚可接纳新增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并网空间,是地方政府和开发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申报接入及制定投资计划的重要依据。公告旨在引导新能源有序发展,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与消纳能力相匹配。

光伏环比降23.2%!山东9月新能源结算参考价公布来源:国网山东电力公司 发布时间:2026-10-22 09:24:18

2026年9月,国网山东电力发布当月电力市场信息明白纸,公布了新能源发电的结算参考价格。数据显示,风电结算参考价为0.367元/千瓦时,较上月上涨2.5%;而光伏发电结算参考价为0.235元/千瓦时,环比大幅下降23.2%。该价格为山东电力市场中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交易与结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反映当月省内新能源电力供需、消纳条件及市场机制运行情况。两类型电源价格走势分化明显,风电价格小幅上扬,光伏则显著回落,凸显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在市场中的阶段性表现差异。此信息旨在为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及相关市场主体提供透明、及时的价格指引。(198字)

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拓展新能源开发消纳空间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10-21 15:23:12

本文围绕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系统阐释了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政策内涵、实践路径与实施要求。文章指出,《意见》立足协同推进新能源消纳与煤电节能降碳双重目标,提出近区协同送出、清洁供热、海上风电接入、自备机组打捆利用、厂内绿色用能等五类融合场景,并明确改造力度、接网方式、计量规则、涉网性能等七方面技术要求。强调融合须以不削弱煤电调节能力为前提,新能源开发规模需与煤电改造提升的调节能力相匹配,避免弃风弃光。同时,依托存量煤电设施(如送出线路、供热系统、厂区空间)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提升基础设施利用效率。文章还就资源普查、规划布局、技术创新、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落地建议,旨在推动煤电由主力电源向支撑调节型电源转型,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198字)

安泰新能源亮相台湾国际太阳光电展,聚焦台湾市场来源:安泰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10-20 10:07:52

安泰新能源亮相台北太阳光电展,聚焦“屋顶优先”政策,主推ALTRA-ROOF分布式支架与ALTIMA-GROUND地面碳钢系统,覆盖户用、工商业屋顶及渔电共生等复合场景;现场展示桩基工程实力,深化本地化服务,助力台湾能源转型与净零目标。

四川:出台风、光配置管理办法!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0 09:15:08

四川省出台《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全省风电、光伏(含光热)等集中式新能源项目的资源开发秩序,构建统一、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市场化配置机制。办法明确由省级统筹资源总量与开发权管理,实行“省级统筹、分级负责”,严禁定向配置、强制配套、圈占资源等行为,并强调生态优先、属地共享原则。配置程序涵盖规划编制、方案审核、公告竞配、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及协议签订等环节,要求全过程留痕、公平择优。评审标准突出企业实力、技术方案(含新型储能)、财务可行性、创新可持续性及地方融合发展。办法还严格限定开发权履约时限、股权变更条件和违规收回情形,并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与责任追究。该办法自2026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199字)

福建省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启动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5 13:55:31

福建省于2026年正式启动新能源增量项目市场化竞价工作。本次竞价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已建成或计划建成并网、且未参与过同类机制的新能源项目(不含2025年1月27日前已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允许分布式项目委托代理参与。竞价不区分技术类型,总机制电量规模为83.6亿千瓦时,申报电价区间为160.0—390.0元/兆瓦时,申报充足率为125%,单个项目电量申报上限为90%,执行期为12年。此举旨在落实《福建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198字)

国家能源集团:启动“蒙电入皖” 15GW新能源基地招标!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10-15 06:43:49

国家能源集团于10月13日启动“蒙电入皖”新能源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的公开招标,标志着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该基地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总装机容量1514万千瓦,涵盖264万千瓦煤电、450万千瓦风电、800万千瓦光伏,并配套425万千瓦/850兆瓦时电化学储能;所发电力将通过±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全部输送至安徽消纳。作为内蒙古2026年集中开工的多个大型新能源基地之一,该项目是当地约100GW配套新能源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期,甘肃、青海、西藏、四川等地的清洁能源大基地也相继启动,共同支撑国家跨区域绿电输送与能源结构优化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