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了对《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促进绿色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意见稿中规定,江苏拟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最高加价0.35元/千瓦时;对于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设备的,实现淘汰类设备差别电价,加价标准最高0.50元/千瓦时。
针对这一新政,有光伏人一针见血的评论:“这个政策要把没装光伏的高耗能企业逼疯。”
其实早在去年,国家发改委就表示要对高耗能行业执行更严格差别化电价的政策以实现节能环保,所以,江苏省这一政策也是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
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进一步明确差别化电价政策执行范围
(一)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及江苏地方能耗限额标准所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以下简称限额标准)的企业,其生产经营用电实行惩罚性电价。
(二)对使用工信部公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1-4批)》中的高耗能落后淘汰设备,以及工信部公告《高耗能老旧电信设备淘汰目录(第一批)》(2014年第26号)、《高耗能老旧通信设备淘汰指导目录(第二批)》(2016年第43号)中的高耗能老旧电信设备,相应设备用电执行差别电价。
二、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电价政策
(一)惩罚性电价。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内的,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的基础上实行加价(下同),每千瓦时加价0.10元;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每千瓦时加价0.30元。两年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价标准分别提高至每千瓦时0.15元、0.35元。
(二)淘汰类设备差别电价。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设备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30元。超过一年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价标准提高至0.50元。
不只是江苏,还有下面这些地方都已经出台政策,要求高耗能企业安装光伏哦:
1、北京市: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
2、江西省南昌市: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1吨标煤以上的企业。
3、山西省太原市: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煤、商业企业年用电量超过300万千瓦。
4、浙江省
(1)杭州市:工业企业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煤、商业企业年用电量超过300万千瓦时。
(2)富阳市: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煤的工业企业和年用电量超过300万千瓦时的商业企业。
(3)德清县: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煤。
(4)龙游县: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1吨标煤以上的企业。
(5)江山市: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安装有补助;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1.76吨标煤必须安装光伏发电项目。
(6)安吉县: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
除了各地有要求之外,国家也对重点高能耗行业出台政策,要求全面进行节能减排,加快开发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高能耗行业包括: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
所以,光伏人知道该去哪些地方、找哪些企业装光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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