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9日,越南工贸部发布了关于新一轮推进光伏项目发展的补贴政策初稿。同最新屋顶光伏补贴政策的时效一样,本次补贴针对2019年7月1日到2021年6月30日成功并网的光伏项目。值得注意的是,工贸部计划给予水面光伏和太阳能资源较弱的北部地区更高的补贴。
目前,第一年(2019年7月1日到2020年6月30日)的具体电价金额见下图:
和上一轮补贴政策有所不同的是,本次电价不是全国统一的,而是根据光伏技术类型和建造地区进行分级。第二年(2020年7月1日到2021年6月30日)的补贴金额相比第一年(2019年7月1日到2020年6月30日)会平缓下调。
越南光伏市场自2017年FIT政策释出以来一跃成为东南亚最火热市场,吸引众多海外投资商、开发商、承包组件商纷纷入局,申报被纳入越南电力“MasterPlan”项目超7,000MW,南部宁德省(NinhThuan)甚至为大批在地项目申请将FIT优惠期延长至2020年底,目前已获批准。
另一方面,可行性调研的审批缓慢也并非流程冗长,而正是当地业主们在等待土地税免法案的出台。一经颁布,随即可通过“快速通道”办理所有许可。直至所有土地与审批拿下,大部分的实力本土开发商才会开始对接外部投资,从而获取更高额的溢价。
同时,在签订的PPA中以及未签PPA即已动工的项目中,你也会发现不少如TrungNam这样不与外资合作,单以自身资金直接建设的本土财阀案例。主要有赖于这些“地下富豪”在10至20年前以每公顷20-50美金左右的拿地费用,使得项目前期开发投入大大缩减。就算在时间节点前未得到满意的报价,甚至不予合作,他们依然能够依靠自身实力与电站收益持有。
越南电力总装机量约42GW左右,年电力需求增长约10%,2020年规划目标60GW,2025年96.5GW。其中光伏规划装机量2020年850MW,2025年4GW,2030年12GW。2017年越南政府出台的光伏电价每度电2086越南盾,约9.35美分,要求是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网发电才能够享受此电价。政策规定50MW以下的项目工贸部审批即可,50MW以上项目需要总理审批。
未来开发趋势
北部光伏项目开发
政府对北部地区有明显的政策倾斜,意在推动北部的新能源项目开发。
水面光伏开发潜力
建立在水面上,不占用土地资源,可减少征地费用
提高发电量:水体对光伏组件有冷却效应,可以抑制组件表面温度上升,从而获得更高的发电量
减少蒸发和藻类繁殖:将太阳能电池板覆盖在水面上,理论上可减少水面蒸发量,抑制水中藻类繁殖,有利于水资源的保护
运营维护方便:光伏电站建立在水中,可以减少灰尘对组件的污染,且方便组件清洗,同时闲杂人员与动物难以接近组件,可有效防止人员及动物对组件的破坏
旅游效益:辽阔的水面上整齐排列的光伏组件,可以作为一项具有特色的景点,成为该区域的一道景观,带来旅游效益
节约成本:不需要组件基础和支架,节省基础和支架造价,节约成本
消纳方便:建于距离村庄、城市较近的水域,可以就近消纳,减少并网难、限电等不利因素,提高效率
近期热点项目盘点
日本JGC完成越南70MW光伏项目
日本JGC于28日官方宣布其在吉莱省Krong Pa区的70MW光伏项目完工,据该公司项目负责人获悉,此项目自上月发电以来,各方面运行良好。此外,JGC在西宁省(Tay Ninh)的另两个规模为70MW和50MW项目分别会在今年三月、五月完工。
越南宁顺 (Ninh Thuan) 将第一个太阳能项目纳入国家电网
BP Solar股份公司于20日上午在宁顺省宁福县福友乡举行BP Solar一号太阳能发电厂落成仪式。这是首家与国家电网并网发电的太阳能发电厂。由越南工程师设计和施工的BP Solar一号太阳能发电厂于2018年6月动工兴建,占地面积62公顷,由BP Solar股份公司为投资方,投资总额1.315万亿越南盾,装机容量为64MWp,年发电量达7445万KWh。
越南岘港和欧盟开始合作太阳能发电项目
岘港中心城市与欧盟合作,启动了一项开发太阳能的试点项目。市科技部下属的岘港节能技术咨询中心将在岘港两家医院,两所学校和六户家庭试点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系统,建立数据库该市的太阳能发电能力以及清洁能源发展的政策框架。该项目由欧盟资助。
越南Sao Mai集团与当地HD银行签署协议共同开发210MW光伏项目
Sao Mai Solar PV1项目将分布在柬越边境,占地275公顷,投资额为6600亿越南盾(约合2.42亿美元)。该项目将分两个阶段完成,预计到2020年完工。HD银行和Sao Mai集团将在104MW项目的第一阶段进行合作,在2019年6月30日的上网电价(FiT)截止日期之前开始发电。Sao Mai集团还与越南电力集团、国家电力监管中心、电力贸易公司和南方电力公司签署了电力购买协议,为9.35美分/千瓦时。
在越南建造一个标准的光伏项目大致可分为五大板块:土地与合作伙伴准备,可行性调研与审批,设备到位与开工建设,政府测试验收,商业运行。以赶上FIT受惠最后期限-2019年6月30日倒推,测试验收与FIT申报(1月),建设(以50MW为例,4-5月),融资闭口与设备到位(1月);即最晚的PPA签订时间约在今年的第三季度(7,8,9月)。然而,现实操作中,你会发现逻辑并非如此。
越南复杂的土地属性转化所带来高昂购置成本极大压缩了电厂项目的盈利率;但在实际环境中,大部分具有政府资源的土地持有者在早期即与总理办公室达成默认意见,将颁布系列减免法案,除去更改土地属性带来的巨额税收。目前省级政府、EVN、市场开发商正亟待方案正式官宣。
另一方面,可行性调研的审批缓慢也并非流程冗长,而正是当地业主们在等待土地税免法案的出台。一经颁布,随即可通过“快速通道”办理所有许可。直至所有土地与审批拿下,大部分的实力本土开发商才会开始对接外部投资,从而获取更高额的溢价。
同时,在签订的PPA中以及未签PPA即已动工的项目中,你也会发现不少如TrungNam这样不与外资合作,单以自身资金直接建设的本土财阀案例。主要有赖于这些“地下富豪”在10至20年前以每公顷20-50美金左右的拿地费用,使得项目前期开发投入大大缩减。就算在时间节点前未得到满意的报价,甚至不予合作,他们依然能够依靠自身实力与电站收益持有。
责任编辑:小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