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全面清理电网收费项目 确保一般工商业电价均降10%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18-10-25 10:47:12

国家能源局近日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称,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等,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

1.压减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时间。2018年,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5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前压减到45个工作日以内,五年内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做好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中获得电力时间口径的衔接工作。

2.完善能源行业信用体系,按照《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要求,建立防范和减少失信行为的长效机制。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能源企业信用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3. 对有投诉举报反映问题集中的情况要进行重点检查,健全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用能问题开展预警。

4.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部署,建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子系统,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

5、缩减审批流程,压减项目报建时间,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那么,这份通知对光伏人来说,有什么影响呢?

1、企业用电会便宜一些,有助于推动光伏产品价格下降,加速平价上网。

2、对于做工商业的朋友来说,有可能产品价格下降速度不及工商业电价下调速度,工商业项目投资收益率会更低一些,更难开展一些。

3、部分地方的光伏地方补贴有明显的地方保护条款——比如要求必须使用地方企业生产的产品,才能领到补贴。通知下发后,这种条款将因涉嫌“地方保护”而可能作废。

4、老老实实做生意,否则,失信企业将会受到更严格的惩罚。

以下是文件全文:

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

1.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和论证。一是对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及代委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逐一进行核对,包括许可事项及子项名称、设定依据、共同审批部门、审批层级和部门、审批对象等要素,对不准确或不完整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不得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进行变相审批和许可,确保经过清理和论证之后我局负责审批或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是对我局负责审批或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一深入研究论证,分别提出取消、下放或保留的初步意见,并详细说明理据。其中,建议取消的,要同步研究提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议下放的,要研究提出加强上下级衔接,确保接得住、管得好的措施;建议保留的,要列明法律法规依据外的理据,充分论证继续保留该许可的合理性、必要性,并说明有关发达国家对该事项的管理方式。(法改司牵头,科技司、电力司、核电司、煤炭司、油气司、新能源司、安全司、资质中心负责)

2.对已取消下放行政许可等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认真对照2013年以来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事项,对取消下放前由我局负责审批、实施或指导实施的事项进行全面自查评估。一是逐项自查已取消下放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取消的事项,重点自查取消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明放暗不放、变相审批等问题;对下放的事项,重点自查下放是否落实到位,下放后是否存在“接不住、用不上、管不好”等问题。

二是进一步明确已取消下放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梳理对已取消下放事项采取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对这些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取消下放后是否存在监管“模糊地带”、监管盲区、监管手段不足、监管不作为不到位等问题,相关领域是否出现新的问题和风险等。针对存在问题,要提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考虑。

三是推动我局已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对照2013年以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梳理修改或废止法律、行政法规修订工作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修法项目,说明目前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法改司牵头,科技司、电力司、核电司、煤炭司、油气司、新能源司、监管司、安全司、国际司、资质中心负责)

3.配合发展改革委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一是开展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工作,规范审批实施方式。二是推行联合评审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进投资项目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全过程咨询改革,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价评估环节。三是推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体化,加快项目审批管理服务“一网通办”。(法改司牵头,综合司、科技司、电力司、核电司、煤炭司、油气司、新能源司负责)

4.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一是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安排,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系统,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二是压缩项目报建审批时间。除水利、能源领域的重大工程外,按照五年内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的目标,压减项目报建时间。(电力司、核电司、煤炭司、新能源司负责)

5.推动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对于具有垄断性的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一是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开展自查。

二是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法改司牵头,各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

6.进一步研究清费减费举措。一是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各相关司、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

二是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综合司牵头,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

7.开展中介服务收费自查。为防止“红顶中介”与行政机关的利益关联,破除服务垄断,各单位认真梳理各项政务服务事项中是否存在中介服务收费的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存在将本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督促取消、降低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后如果出现针对违法违规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的投诉举报等情况,由被投诉举报单位完全负责。对发现的腐败行为和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各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

8.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等,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电力司负责)

(二)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

9.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一是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法改司牵头,各相关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

二是完善能源行业信用体系,按照《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要求,建立防范和减少失信行为的长效机制。(资质中心牵头,各相关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

10. 对有投诉举报反映问题集中的情况要进行重点检查,健全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用能问题开展预警。(监管司牵头,各相关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负责)

11.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部署,建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子系统,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各相关司、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

二是有效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资源,推进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各相关司负责)

12.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能源企业信用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资质中心牵头,各相关司负责)

13.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区分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质量底线。对符合发展方向但出现一些问题的,要及时引导或纠正,使之有合理发展空间;对潜在风险很大,特别是涉及安全和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要及早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对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要予以严惩。(各相关司负责)

(三)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

14.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的领域和环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一是配合发展改革委完成百项问题疏解行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100项堵点难点问题。(综合司牵头,各相关司负责)

二是对照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和改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推动加快整改,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综合司、资质中心牵头,核电司、煤炭司、油气司、安全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负责)

15.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函》(司密电[2018]60号)的要求,对照文件中给出的证明定义、清理范围、清理主体和处理原则,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填写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建议保留、取消的目录清单,并对各自清理结果完全负责。(法改司牵头,各司、各能源派出监管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

16.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要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五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上网办理。

二是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成”。(综合司牵头,各相关司负责)

17.压减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时间。2018年,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5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前压减到45个工作日以内,五年内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做好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中获得电力时间口径的衔接工作。(监管司负责)

18.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部署,打造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坚持“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配合发展改革委做好信息系统的整合接入工作,推进审查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综合司牵头,各相关司负责)

19.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部署,大力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开放共享。对照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积极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完成信息系统自查清理,做好涉及我局职责的数据共享工作。(规划司、综合司牵头,各相关司负责)

20.进一步强化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管理。筑牢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安全防线,研究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提升政务平台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综合司、信息中心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改革意识,落实目标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革目标,进一步强化“放管服”改革意识,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结合实际细化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改革协同攻关,支持地方先行先试。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解决改革推进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中梗阻”和“最先一公里”问题,坚决清除各种障碍,加强与国务院其他部门之间以及与地方之间的协同支持,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及早落实我局的改革任务,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狠抓督办落实,加强督查问责。综合司要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机关纪委要加强督查问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要求,严肃追究问责。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2018年12月1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送法改司。工作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810/25/297617.html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山西省吕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来源:吕梁市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6:38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湖北公布2026第二批风、光项目清单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29 08:54:27

湖北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18日公布2026年度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共纳入59个项目,总装机容量483.6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49个(407.1万千瓦)、光伏项目10个(76.5万千瓦)。这批项目须严格落实电源侧储能与新能源项目一体化设计、核准、建设及同步投运要求,以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和并网友好性。各地发改委需强化统筹协调与安全监管,保障项目按期投产;仙桃市、天门市还需加快配套储能设施建设,支撑本地新能源消纳。同时,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须加快推进配套电网工程建设,高效办理接网手续,确保源网协同发展。

国家能源局:5月光、风新增8.68GW、3.79GW,同比降91%、86%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6-25 12:08:10

国家能源局于6月25日发布1—5月全国电力统计数据:截至2026年5月底,全国发电装机总容量达40.1亿千瓦,同比增长11.0%;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12.62亿千瓦、风电装机6.64亿千瓦,合计19.26亿千瓦,占总装机的48.1%。1—5月光伏新增装机5959万千瓦、风电新增2505万千瓦,同比分别下降70%和46%;仅5月单月,光伏新增868万千瓦、风电新增379万千瓦,同比降幅扩大至91%和86%。这一显著回落主要源于2025年5月受政策驱动出现“531抢装”高峰,导致基数偏高,形成同比大幅下降的统计效应。同期,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155小时,同比下降95小时。

被清理!9户长期在途及不发电分布式项目来源:明光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6-06-24 17:54:24

安徽明光市发改委于2026年6月22日发布公示,拟清理13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中,4个项目长期未发电,现场已无发电设备且不具备恢复条件;其余9个项目虽已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但在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违反安徽省能源局相关管理规定。此次清理依据滁州市发改委关于“长期不发电项目治理”的要求及安徽省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皖能源新能函〔2025〕40号)第三条规定,旨在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与运行秩序。公示期为2026年6月22日至7月21日,接受社会监督与情况反映。(198字)

第10届南博会现场签约超257亿元能源项目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6-06-15 09:38:06

第10届中国—南亚博览会绿色能源馆于13日举行项目签约仪式,共达成18个能源合作项目,协议总金额逾257亿元。签约项目聚焦风电、光伏、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及跨境能源合作四大方向。其中,跨境合作成为突出亮点,包括老挝博胶省100MW光伏项目、中广核老挝二期风电项目设备供应合作等。此外,南方电网澜湄国际能源公司与老挝国家电力公司签署绿色电力与绿色证书联合可行性研究备忘录。云南省能源局指出,此类项目将深化云南与周边国家在跨境电力互联互通、清洁能源联合开发等领域的务实协作,有力支撑中国面向东南亚能源大通道建设的加速推进。(199字)

国家能源集团:江苏400MW“光储制氢”项目全面建成来源:国家能源集团 发布时间:2026-06-12 16:53:53

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江苏分公司在如东洋口港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的光氢储一体化项目,总装机400兆瓦,属国家第三批大型光伏基地重点项目。项目整合40万千瓦光伏电站、60兆瓦/120兆瓦时储能系统和1500标方/小时绿电制氢装置,构建“绿电生产—存储—转化”完整链条。光伏年发电4.68亿千瓦时,可满足约20万户家庭用电,年减排二氧化碳超30万吨;储能系统提升新能源消纳与电网调节能力;制氢装置年产高纯绿氢482吨,所产氢气定向供应长三角,并配套加氢站实现应用闭环。目前全系统联合调试完成,性能达标。项目以“绿电为基、氢能为桥、储能为盾”,探索“源网荷储氢”协同运行模式,支撑长三角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

我国规模最大光氢储一体化项目全面建成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6-06-10 17:28:20

我国规模最大的光氢储一体化项目——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江苏如东项目已于6月10日全面建成。该项目位于江苏如东沿海滩涂,是全国首个海上光伏示范性光氢储一体化工程。其核心设施包括总装机40万千瓦的光伏发电系统、一座220千伏岸基升压站、一座制氢能力达每小时1500标准立方米的制氢站,以及配套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创新性地集成发电、绿氢制备与电化学储能三大功能,形成“电—储—氢”协同运行模式,在实现清洁能源高效转化与多能互补利用的同时,兼顾滨海区域生态治理与综合能源开发,标志着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多能融合示范应用领域取得重要进展。(198字)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出台来源:宁夏自治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04 09:13:45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于6月3日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旨在落实能源强区战略、推进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方案明确2026年全区保障性并网新能源总规模为550万千瓦,其中风电480万千瓦、光伏70万千瓦,按地域分:中卫市260.5万千瓦(含光伏60万千瓦)、吴忠市145.3万千瓦(含光伏10万千瓦)、固原市100万千瓦、银川市与石嘴山市各18万千瓦风电、宁东基地8.2万千瓦风电。方案规范了项目竞配、复核与审批全流程,强调用地合规、电网接入可行及生态保护要求,并提出推动风光储一体化、风光同场开发、集约用地及应用先进风电技术等举措,目标是确保项目在2027—2028年建成并网。(199字)

云南公布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清单来源:云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04 09:11:59

云南省能源主管部门于2026年6月印发《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明确本批共274个新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2094.435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118个(1111.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156个(982.935万千瓦)。方案围绕支撑能源安全与绿色低碳转型目标,提出六方面要求:一是规范程序、加快落地,明确光伏项目须1年内开工、风电项目1年内核准;二是推动源网荷储融合及绿电制氢等新业态,推广“光伏+”立体开发与火电联营模式;三是强化全周期调度监测与动态管理;四是严守生态红线和安全生产底线;五是破除地方保护,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六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源分配与建设过程依法合规。(199字)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启动2026年光伏治沙项目竞争性配置来源: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01 17:26:52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于2026年5月30日正式启动2026年光伏治沙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旨在统筹推进新能源开发与沙漠生态治理。该项目严格依据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光伏治沙的政策要求,强调“建设与治理同步”——即光伏设施与沙化土地治理须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申报主体为具备投资实力、技术经验及良好信用记录的能源投资企业,支持单一企业或联合体参与;申报方须满足法人治理健全、资产优良、负债合理等资质条件,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申报材料需于2026年6月3日17:00前,经旗区能源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能源局。此举标志着鄂尔多斯在“沙戈荒”地区探索可再生能源与生态修复协同发展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199字)

200MW光伏复合项目被清理废止来源: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5-26 16:57:21

宁夏石嘴山市发改委近日公示,拟清理废止“平罗中电科能源有限公司红崖子200MW光伏复合项目”。该项目于2024年9月完成备案(项目代码:2409-640221-04-05-580804),但因不具备建设条件,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新能源项目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5〕173号)及平罗县发改局请示,启动废止程序。经核查,项目投资方平罗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具《承诺书》,明确自愿放弃该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法定与约定的废止情形。该项目由平罗中电科能源有限公司申报,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约1.82亿元,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