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江苏省滨海县正红镇南尖村,翘首望去,一块块藏蓝色太阳能电池板架设在射阳河岸滩涂上,鳞次栉比。“这是一项光伏扶贫项目,由滨海晶科电力有限公司投资,总规模10兆瓦,占地300亩,年均发电1100万千瓦时。”该发电站站长杜维明说,光伏扶贫不仅能够为国家电网输送源源不断的绿色清洁能源,同时能够有效改善贫困户经济状况,实现精准脱贫,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光伏扶贫是国务院实施的“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通过在住房屋顶和空余闲置土地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产生电能,自发自用、多余上网。农民自己可以使用这些电能,多余的电量还可以卖给国家电网。“河堤边都是低洼田地,生长不了庄稼,平时杂草丛生。如今开发了光伏发电,借废田生金,变光为宝,晒着太阳也能挣钱。到年底,全村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还能获得收益补助,真是一举多得。”南尖村低保户马一舟乐呵呵地说。
如今,光伏发电在滨海已成为带动集体增收和群众致富的重要渠道。该县统筹考虑贫困户地域分布特点、土地使用和电网接入条件,大力实施“光伏产业+精准扶贫”工程。截至目前,已建成7个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总装机规模40.55兆瓦,涉及正红、五汛、界牌等5个镇、9个村,预计每年积累扶贫资金570万元,可帮助31个经济薄弱村脱贫。
“除卖电增收外,光伏扶贫项目还享受国家电价补贴,积累的扶贫资金一半用于修路、建桥和电站维修等村集体公益事业,另外一半匹配到全县经济薄弱村及低收入农户。”该县扶贫办副主任胡明亮说,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基础上,光伏发电项目每亩用地还带来800元年租金。全县7个光伏扶贫电站1200亩用地,可为项目所在村集体增加96万元收入。
光伏项目为滨海县精准扶贫带来新思路,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扶贫示范效应。该县先后起草《加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意见》《精准扶贫产业扶贫工作方案》等文件,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政策性保障。为拓宽融资渠道,该县创新扶贫模式,推广“县国有公司+贫困村”和“扶贫办+贫困村”模式,按照0.1元/千瓦时的标准对外公开招标,或者按照0.02元/千瓦时的标准由县国有公司承建,对于项目较小的直接由县扶贫办出资,收益全部用于扶贫事业,贫困村可以获得村集体积累收入,贫困户既获得分红,又实现打工增收。
光伏电池板大多架设在村庄闲置土地、堆堤及坑塘水面上,在不影响土地原有用途的基础上,还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资源,实现扶贫开发、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该县五汛镇开发了“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在鱼塘水面上架设光伏电板发电,水下可正常经营鱼、南美白对虾、泥鳅等高效淡水养殖项目,不仅推动清洁能源建设,还扩大了淡水鱼养殖规模,带动养殖户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