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光伏新政影响巨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异军突起,成为“531”新政后下一个掘金口!
相关数据显示,全国既有建筑面积超过400亿平方米,其中,工业建筑占15%,达到60亿平方米,此外,住宅建筑占70%,公共建筑占15%。60亿平方米的工业屋顶,假设全部安装光伏,可以安装大约600GW的光伏电站。公共建筑屋顶也是60亿平方米,其中,大部分属于商业建筑,估计应有400GW的市场容量。
工商业屋顶光伏电站,主要是运用在工业园厂房、科技园屋顶,学校、医院、酒店等。工商业屋顶面积大,屋顶平坦,用电量大,用电价格高,故而装机容量大,发电量也大。从数据上看,尽管工业建筑所占比例不大,但结合收益率以及用户的需求来看,工业建筑光伏屋顶项目却是最具市场爆发力的部分。1000平米的屋顶大约可以安装100千瓦左右的光伏电站,比户用安装容量大多了。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有造纸、化工、农副食品加工等高耗能行业,最适合建屋顶光伏。这类企业大都是用电的大户,如果将屋顶的能源进行合理利用将是一笔潜在的巨大财富。而这类企业房屋产权长,一般可以达到20年以上的使用权,更适合开发兆瓦以上大型屋顶电站,不但为企业解决了用电问题,也是对社会经济环保效益的巨大贡献。
实际数据表明,工商业屋顶光伏年收益率在15-25%,5年左右就可以收回成本,收益可以获取25年,即使是在2020年完全取消补贴实现平价上网之后,自发自用的工商业屋顶光伏的收益仍然不会受到影响,因此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那么,工商业屋顶光伏收益如何计算?国家和地方有哪些扶持和补贴政策?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具体如何申报?如何勘察?在项目建设运营中又需要规避哪些法律方面的风险呢?
使用寿命超25年,年收益率达15%-25%
由于工商业用电量大且电价高,平价上网后,工商业屋顶光伏电站收益仍然相当可观,因为光伏度电成本低于电价,循序使用寿命长达25年以上,而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收益率达15%-25%左右,因此属于一次性投入,可多年收益的好项目
各省工商业平均电价
山东300KW厂房屋顶光伏电站收益计算:
以山东某工业厂房为例,安装一个300kW的光伏电站,该厂房平价电价0.86元,用电时间为早上8点至下午6点,用电期间光伏发电可以全部自用,其他时间余量上网,以脱硫电价0.36元卖给电网公司,综合计算自发自用比例为80%,余电上网比例为20%。
先计算成本,531新政策出台后,组件和逆变器等设备厂家下降了价格,300kW的光伏电站原材料和安装成本可降到4元左右每瓦,EPC利润也会下降,算0.5元每瓦,这样整个系统初装费用为140万元左右。
再计算收益,300kW在山东地区,平均每年发电40万度左右,自用比例为80%,按0.86元每度价格算,每年收益为27.52万元,余量上网比例为20%,以脱硫电价0.36元卖给电网公司,总费用为2.88万元,加起来为30.4万元。每年收益30.4万元,年收益率21.7%。25年总收益760万,是初始投资的5倍以上。
再来算度电成本,光伏电站生命周期25年以上,加上运维的费用,算5元每瓦,再加上前期财务成本,总费用为180万元,算上组件衰减,20年总发电度数为800万度,平均度电成本为240/800=0.3元,已经低于脱硫电价。
“光伏+工商业”时代已经来临,这就为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模式,厂房屋顶变成了“香饽饽”、“摇钱树”。也就是说,企业可以在自家厂房屋顶或楼顶上建一个光伏电站,这样电站所发的电就能提供给自己使用也能并网卖给国家电网,一来可以充分利用企业闲置屋顶来赚钱,这种模式也已成为不少企业开源节流的首选。
工商屋顶光伏电站支持和补贴政策
国家政策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根据目前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国暂不安排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就连此前有大量政策倾斜、不受指标管理的分布式光伏,也将受到相应限制,6月后中央将不再进行补贴。同时,《通知》还提出了支持分布式光伏“有序发展”的思路,并且对此前从未被纳入指标管理的分布式光伏确定了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的“上线”。具体来说,《通知》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较去年底均下降了0.05元。《通知》还提出,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
2018年4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光伏发电相关政策文件意见的函》,对《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两个文件进行征求意见。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最大的变化莫过于:工商业分布式不能选择全额上网。除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模式外,其余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可选择“全部自用”“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上网电量不超过50%)”两种运营模式;如余电上网电量超过50%,上网功率超出其备案容量50%部分的电量按基础电价结算,不再支付补贴。鼓励上述上网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或碳市场等机制,通过市场方式提高经济性。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应采用“全部自用”的运营模式。
根据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分布式能源项目在110kv电压等级内可以选择就近销售电量。对于分布式光伏来说,这是一个极大的利好,不但可以保持较高收益率,而且可以借此打开更加广阔的市场。
根据相关政策,国家能源局将重点选择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资源和场址等发展条件好,电力需求大,电网接入条件好,能够实现就近消纳的市(县)级区域以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区域等作为分布式交易试点区域,并于2018年7月1日之前证实启动交易。
2016年12月,国家能源局在《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专门提出:“大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建成100个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区,园区内80%的新建建筑屋顶、50%的已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在具备开发条件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商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自愿、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方式,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屋顶光伏工程。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要达到60GW。根据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2020年我国分布式光伏每年装机量要超过10GW。在2017年近20GW的分布式装机中,占大部分的还是工商业屋顶。
地方政策
2018年6月初,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下发的《关于分布式光伏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及时做好分布式光伏电价调整。对于2018年5月31日(含)以后新投运的且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其中,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
2018年6月12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下发《关于分布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在国家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规模内的项目,2018年6月1日(含)以后并网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调整为0.42元/千万时(包括国家补贴0.32元/千万时和省补贴0.1元/千万时);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调整为0.8元/千万时,其中高出同期燃煤标杆电价0.4153元/千万时的部分、即0.3847元/千万时为电价补贴(包括国家补贴0.2847元/千万时和省补贴0.1元/千万时)。
2018年6月4日,浙江省嘉兴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嘉兴市本级分布式光伏电量补贴政策的通知》,鼓励公共领域“光伏+”,除家庭、企业厂房和地面光伏电站以外,对规模在20kW及以下的公共机构、学校、商业建筑、交通、商贸、旅游等领域的分布式“光伏+”应用项目,且在2018-2019年期间并网投运,按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自并网起连续补贴3年。事实上,目前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地方光伏补贴也主要分布在东南部城市,根据现有政策,浙江省除省级补贴0.1元/kWh长达20年之外,大部分市、县还有力度不等的2-5年的财政补贴,最高可达0.4元/kWh,广东、江西、安徽、湖南、湖北、江苏的部分市、县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补贴,多以五年居多。
2018年6月5日,河北省能源局也发布了《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征求意见稿,这是继国家能源局823号文出台之后,首个即将出台的省级分布式光伏发展规划。文件提出到2020年,全省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2GW,2018年指标为670MW。重点发展方向集中在“光伏+热源”供暖,分布式光伏扶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绿色用能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四点。同时提出优先保障太阳能取暖光伏发电和光伏扶贫并网发电,并规划各市的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如下。(实际规划容量以最终出台的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