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广东省典型地市投资机会研究
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3],对分布式光伏项目范围进行了调整,具体为:(1)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上网电量不超过50%)且单点并网容量不超过6MWp的小型光伏发电设施;(2)全部自发自用的、总装机超过6MWp但小于20MWp的小型光伏电站。因此在新的管理办法中,取消了工商业分布式可实行全额上网的选择;对于余电上网量超过50%的,规定上网功率超过其备案容量50%部分的电量只按基础电价结算,不再支付补贴。
基于此,本文分析研究了自发自用比例50%和70%两种条件下,在不同造价水平下,各典型地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折扣指标的投资机会基准值。分析结果详见图3、图4和表4所示。
图3和图4展示的是广东省各典型地市10kV大工业用电和10kV一般工商业用电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别在自发自用比例50%和70%两种情景下,各地市具备投资价值的项目单位造价与电价折扣指标的投资机会基准值。从图中可以得出在不同造价水平条件下,各地市具备投资价值的项目的电价折扣基准值,即当电价折扣大于等于该基准值时,项目才具备投资价值。以10kV一般工商业用电类、广州50%自用比例为例,当造价为3.5元时,电价折扣指标的投资机会基准值为60%,即,当系统电价折扣≥60%时,该项目的综合投资指数CII大于等于该地区的投资基准值,即IRR≥10%。具备投资价值。
整体来看,10kV大工业用电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具备投资价值的单位造价上限均普遍低于10kV一般工商业用电两类光伏项目,即大工业用电类项目的投资机会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是大工业用电类项目的自用电电价水平相对较低。
对于10kV大工业用电类分布式光伏项目而言,当项目的自发自用比例为50%时,各地市具备投资价值的单位造价上限最高为5元/Wp,即单位造价水平处于该值以下时才具备投资价值,其中广州和韶关两地对单位造价的要求则更为苛刻,上限均为4元/Wp;当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自发自用比例为70%时,各地市具备投资价值的单位造价上限均在5.5元/Wp以内,其中,韶关仍为4元/Wp,广州为4.5元/Wp,汕头为5元/Wp,深圳和湛江为5.5元/Wp。
对于10kV一般工商业用电类分布式光伏项目而言,当项目的自发自用比例为50%时,各地市具备投资价值的单位造价上限最高为6元/Wp,其中上限最高的仍是湛江,为6元/Wp;其次为深圳和汕头,均为5.5元/Wp,广州的上限最低,为4.5元/Wp。当项目的自发自用比例为70%时,各地市具备投资价值的单位造价上限均有所提升,深圳、湛江和汕头的上限均为6.5元/Wp,其次是韶关,为5.5元/Wp,广州的上限最低,为5元/Wp。
图3 10kV大工业用电类光伏项目
图4 10kV一般工商业用电类光伏项目
表4 广东省典型地市分布式光伏电价折扣指标的投资机会基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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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文引入综合投资指数(CII)指标分析光伏发电项目的综合投资指数基准值(综合投资指数基准值与IRR的对应值为10%,即认为当项目IRR≥10%时才具备投资价值),研究了新形势下广东省区域分布式光伏的投资机会。首先分析了广东省各典型地市影响CII的关键指标CPI的分布特性,进一步地,本文针对广东省各典型地市10kV大工业用电和10kV一般工商业用电这两类分布式光伏项目,综合分析了在自发自用比例50%和70%两种条件下,在不同造价水平下,各典型地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折扣指标的投资机会基准值。经分析,10kV大工业用电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具备投资价值的单位造价上限均普遍低于10kV一般工商业用电两类光伏项目;对于分布式光伏项目而言,深圳和湛江的投资机会相对较高,广州和韶关的投资机会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