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力也是一样,如果企业就在电厂旁或者在电网的变电所旁,那么自己可以选择是自提还是上门服务,这个需要算个自己投资还是别人投资的账,算好这个账的前提就是你首先要知道附近的变电所的详细情况。由于电特殊属性和实物包裹完全不同,这个不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用户没办法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最后就是被选择,多付钱、多增加成本。
信息公开厘清电价,电网将裸奔
按照电力法的规定,电力价格实行分时电价、分类电价,其实这是个人为的划分,划分权力在政府。随着改革的推进,分时和分类的销售电价定价权放给市场,也就是市场主体自由定价,今后的销售电价就没有了分时电价了。分时电价的目的也是通过调整不同时段电力价格的高低来调整用户的行为达到减少电网峰谷差的目的,减少社会投资和保障更好的供电安全和可靠性。
没有电力的信息公开,不充分了解不同用户所在地的峰谷时段,这个到手的定价权市场主体也是没法用。比如浙江规定上午11点到下午1点是低谷时段,这个规定全国独一无二,唯一一个中午有低谷时段的省份。那么这个决策的基础肯定是全网的数据,而不是说每个地级市、每个县的特点都是一样。
如果不知道用户和电网的峰谷特征,你没办法制定合适的分时电价套餐,或者搞出来的套餐就是亏钱的套餐,这个就是说的没有电网的信息公开,参与电力改革的电价改革那是飞蛾扑火。
再看输配电价,这个电力改革的成就。按照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以下简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是指省级电网企业为使用其经营范围内共用网络的用户提供输配电服务的价格。
那么简单来说,你怎么知道自己使用的是公用网络还是专用网络?这个不通过全面的信息公开是不可能做到的,同时电力信息属于极端专业的信息,外行也不一定看得懂。
准许收益以及可计提收益的资产:
第九条 准许收益的计算。
(一)准许收益的计算公式为:
准许收益=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准许收益率
(二)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是指电网企业投资(包括政府投资或财政拨款投资)形成的,为提供共用网络输配电服务所需的,允许计提投资回报的输配电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和营运资本。
从输配电价的定价公式,也就是电价等于准许收益除以预计电量的角度看,电网企业肯定有扩大资产的冲动,这个就需要对电网的投资形成的资产以及政府投资和财政拨款投资作出严格的界定,并且要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让社会加以监督,挤出水份来。这个部分可能需要向香港学习。目前的输配电价包括税金、交叉补贴、线损。这个是全网统筹得出的结果,比如江苏的线路损耗4%,其他地方的线路损耗有7%,我们要认识到对于不同的企业乃至不同的地级市和调度区,线路的损耗肯定不同,交叉补贴也不完全一样,现在一勺烩的大锅饭、藏藏掖掖的做法的背后肯定是有些不敢公开的成分。也就是说输配电价的改革和目前的制定只是个过渡性质的,考虑到配网的运营周期有20年,有很多值得期待的东西。
由于目前的政府性基金和附加通过销售电量、附加在电价上征收,那么在实现税收和非税收入的法治化的2020年,电网的部分销售电量变成了输配电量,那么收取目前的N种政府性基金和附加的“皮”就没有了。那个时候的大部分附加费会取消,除非立法机关制定附加费的法律,这个在大的环境看来是不可能的,减税降费都来不及。
简单来说,对于电网电价就是资产。对用户来说电价就是个可以逐步选择的收费标准。对于售电公司来说,价格就是价格,你说了算。
改革的深入就是社会化的销售电价越来越丰富多彩、政府定价越来越透明、电网越来越裸奔的过程,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