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光伏项目法律风险 你需要知道这六点

来源:索比光伏网发布时间:2017-03-14 09:50:33

未来的五年期间对光伏项目,尤其是对分布式光伏项目是非常利好的时期。国家十三五期间规划,新能源行业大约将新增投资两万亿元,光伏、风电新增装机规模约占新能源总装机的90%,增长空间很大。截至2015年底,光伏电站装机规模约43GW,预期“十三五”期间新增107GW,平均每年新增装机21GW,以当前1GW投资额75亿-80亿元计算,每年光伏电站新增投资就有1575亿-1680亿之多。

巨大的潜在电站资源,第一,国家强制性的要求各省(区、市)制定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和全社会用电量中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第二,到2020年,各发电企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应达到全部发电量的9%以上;各发电企业可以通过证书交易完成目标。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占比非常低,最多4%-5%,这就意味着国企和央企在未来四到五年的时间里,要大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才能满足国家政府的要求。一来是这些国企和央企自己投资建设,二来他们还可以并购已经开发的非发电企业。这对于分布式光伏是非常大的发展机会

补贴和电价下调是不可逆转

国家能源局“十三五”规划中,提到2020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60GW,分布式列在九大重点任务的首位。也就是说未来每年平均新增装机规模要达到10GW。业内备受关注的就是光伏补贴和电价问题。

有哪些风险隐藏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利好政策和大好机会中。对于分布式光伏项目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是什么?是国家补贴。试想一下,如果国家把补贴全部砍掉,光伏电站的发展会濒临绝境,无利可图。同时,国家补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从而引发了各种各样的纠纷。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补贴电价的下调,主要体现在地面式的光伏电站中,与2010年相比,现在已经下降了1毛钱。虽然分布式的补贴没有下降,但在未来分布式补贴下降是必然的趋势,只是幅度会稍微平缓一点。

第二,国家补贴拖延。有没有因为补贴、社会款或公共款拖延的问题引发的纠纷?这些纠纷为什么会发生?政府为什么不付?很多是设备金有问题,工艺各方面没有达到要求等很多理由。最核心的问题是政府的补贴没有到位,没有钱发放补贴。2015年国家拖欠的光伏补贴已经达到550亿元,大一些的光伏企业还可以撑住,一些小的光伏企业已经破产。怎么解决补贴拖欠带来的风险?最根本的方法就是提效降本。另一种就是光伏项目的选址,分布式光伏项目最好建在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有支付的能力,且除国家补贴外省市县都会都高低不等的补贴。

第三,光伏发电的标杆电价下调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政策的不断调整,原先全电收购,发电方还得自行购买,现在新出台的文件提出了保障性收购,设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对于保障性收购电量范围内的限发电量要予以补偿;严禁对保障范围内的电量采取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向煤电等其他电源支付费用的方式来获取发电权;允许超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部分应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消纳。目前保障性电量收购执行的不到位,还存在一些弊端,网上显示的并不是全额收购,全额电量上网。投资分布式项目也要注意这些风险问题,中西部更加明显。



项目备案万里长城的第一步

投资建设光伏项目最基本的问题就是项目备案。如果项目没有备案,其他条件准备的再好也是没用的。项目备案表面上看起来跟投资方和业主有关,其实跟设计院和施工单位都有脱不开的关系。如果所建项目没有备案文件,那要不要给项目做设计?要不要施工?项目没有备案,最后不能并网,拿不到补贴,就无法支付费用,所以要了解项目进行到什么程度,有没有备案,有没有获得指标?

项目备案只是万里长城的第一步,项目完成备案,绝不是说项目已经成功。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自己投资还是用来出售,备案后在项目建成投产前,投资主体、建设规模、项目选址都是不能改变的,且项目必须在规定期间内建设完成。一些光伏项目并购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类似问题,有的是项目投资方变更转让的问题,有的是备案50兆瓦,最后只建设完成20兆瓦,有的是变更项目选址。根据国家规定,在光伏项目建设过程中,不能变更项目信息,项目规模和选址变更,视为该项目备案无效。这关系者所建项目能不能最后进入地方项目建设指标,拿到补贴。投资方在项目投资的时候转让项目,那么买家要承担风险。在光伏项目买卖过程中要注意项目备案问题,仔细查看研究文件,进行现场调查。

光伏项目的建设期限也很重要,建设期限更跟光伏电价有直接关系,每年电价都会有变化。比如说,2016年-2017年的电价,没在期限内把项目建好,电价收入肯定会受到损失,备案也可能撤销,一般建设期限是两年或者一年,要在期限内完成,否则就会失效成为非法性的项目。

重中之重的光伏指标

光伏项目和其他项目不同,常规的项目,只要项目得到核准,开始发电就能够按时给你支付电费。国家为了控制光伏补贴的规模,避免补贴超过政府的可承受能力,强制性的要求各地方政府每年光伏项目发展规模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如果超出范围就不能拿到国家补贴。国家对光伏项目实施严格的规模模式,众所周知,补贴对光伏项目非常重要,实际上指标才是最重要的,纳入国家建设指标,补贴基本上不会出现问题,除非发电时间拖延比较严重。但是没有得到国家指标,只能拿到基本的电价。对于人自发自用的居民屋顶分布式项目,国家对于规模指标是比较开放的,可以不受限制,这也是对居民屋顶分布式发电的利好政策。

目前,全国各地光伏项目超标建设的现象非常严重,比如河北、河南等地区,要做光伏项目的投资商,要考虑光伏项目的指标问题。虽然最近有关于新增建设规模的文件,但远远解决不了问题,没有获得建设指标,关系后期能不能收回成本。在跟光伏项目签约的时候一定要去了解项目的指标获取情况。

屋顶租赁的注意事项

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风险比地面式项目要小很多。因为没有占用土地问题,地面光伏电站占地是非常非常复杂的问题,稍不留神就会触碰红线。分布式光伏项目没有占用土地的问题,但涉及到屋顶租赁的问题,那么,分布式光伏项目屋顶租赁,最应关注的问题是屋顶所属权,出租房是不是屋顶的产权人。还有补偿问题,如果屋顶发生中途禁止使用或者暴力拆除,应该怎么样补偿?屋顶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拆除怎么补偿,根据以往的经验,如果有投资屋顶分布式的机会,要确保把投入的净值拿回来,最后才是争取弥补损失。

合作期内房租产权转让,租赁合同是不是可以继续?看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签署租赁合同时对房屋产权没有任何抵押和限制,那么,在租赁过程中进行房租的产权转移,新的产权人必须允许继续使用屋顶进行分布式光伏项目。另一种情况是在租赁时,房屋已经抵押出去,因为房租被抵押,产权人发生变更,新的产权人不再允许使用屋顶进行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就不能在继续。所以,租赁被抵押或查封的房屋风险较大,租赁的产权人被列为失信,尽量避免和这样的单位或个人合作。

有一些屋顶很稀缺,投资方也想作为屋顶开发使用。是不是没有产权就不能使用?也不是,只要房屋建设续、规划、土地手续合法,只是土地证明没有拿到,这个屋顶还是可以使用的。如果各种手续都没有,那项目就非常危险随时会被拆掉,并且得不到任何补偿。

房屋租赁选择哪种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十年或者二十年的费用,租金上会有一定的优惠;分年支付,租金可能稍贵一点。但是,很多企业五六年或许就不存在了,屋顶也没办法继续租用。所以还是建议租金多花一点,分年支付风险小一些。

屋顶年限,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屋顶使用年限为30年或超过30年内,合同是否有效?这样是不可以的,屋顶租赁的年限最多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在签署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屋顶年限不要超过20年。那如果想签25年或30年怎么办?那在签署合同的同时,再签一个补偿协议,前面合同到期,后面的开始生效。

屋顶租赁有两种合作形式。一是屋顶产业不用电,全额上网销售。另一种是,屋顶产业和投资方合作,屋顶业主是能源消耗大户,与投资方达成合作,投资方建设屋顶分布式项目,屋顶业主按约定支付服务费,并按照发电电量支付一定比例的电费。

项目转让的四种模式

光伏行业很多投资方做光伏项目,并不是为了长期使用,很多都会把光伏项目转手卖掉。有一些是企业是不想自己开发,就买别人建设好的项目。这样出现光伏项目转让的问题,那光伏项目在投产前能不能转让?可以转让股权,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根据国家关于光伏电站管理的相关规定转让股权后该项目可能拿不到补贴。在最近的案件调查中,投资方把股权转给一民营企业,后来强烈要求把股权买回来,如果不买回来,已经有的补贴全部停止甚至收回。在进行项目转让时一定要慎重,在项目建成投产前最好不要轻易变更股权。对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在投产前变更股权都会产生风险,要保持较高的警惕,不要轻易触碰红线。

怎样在项目投产期间购买光伏项目?有这样几种模式;1.委托开发,取得项目资源;2.预收购模式,当地有资源的人拿到了光伏项目,但没有资金建设,通过预收购的模式进行项目转让,股权不能转就投资方先出一部分资源把项目建设,建成后这个项目技术指标符合要求,在支付剩下的资金完成项目转让。3.自行出资以原投资方名义建设项目,投产后完成股权转让;4.间接收购。目前很多投资方采用这样的模式,尽管表面上看不到股权变化,可以保证投资方性项目建设初就能控制项目,可以避免项目转让的风险。

工程建设进度直接影响收益

建设期间注意哪些风险:首先是垫资和股权转让的问题。如果没有实力把项目建设起来,寻找总包商垫资把项目建起来。总包商不是项目的股东,在接项目时,所以的股权都会质押给总包商。项目真正的投资方想要转让股权,就得把质押解除才能转让,需要取得总包商的同意,原来的投资方须跟新的投资方与总包商签署三方协议,把欠的钱付掉,股权才能转让。

光伏项目一般都是采用总包商建设的模式,什么样的单位才能做总包方?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其他单位没有明确的规定说可以做。光伏项目的总包商选择方式有招标和非招标两种形式,国家法律强制性的规定采用招标的方式。虽然这个规定对民营企业是没有很大意义,自己发钱建设项目,自己负责。但是要注意的是,对民营企业没有影响,但是项目转让过程中买方多是国企。国企在购买项目时发现,选择总包商时采用非招标的方式,会成为合作中的障碍。如果考虑买卖项目的话,总包方选择方式最好要注意,会有助于项目的出售。

光伏项目的进度直接影响收益,进度的重要性不可忽视。项目的进度慢一点点,补贴和电价就可能发生变化,对于投资方开说损失是不能承受的。那怎么规避风险?控制项目建设过程,避免工期的拖延。在销售合同里面明确责任,假设进度拖延,拿到电价降低损失由谁承担,包括市场原因导致光伏发电,整个的发电效率不能达到要求,损失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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