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明确坚持优势互补与突出特色相结合。省扶贫办作为全省扶贫开发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在制定扶贫政策、协调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组织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培训推广成功经验等方面的职能和优势,为政策性金融支持扶贫开发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省农发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充分发挥融资规划、资金引领、平台建设、模式创新、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优势,借鉴水利工程建设、农村交通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经验,积极为农村扶贫开发融资、融智。双方整合资源,凝聚合力,共同推动扶贫开发事业加快发展。
坚持政策叠加与资源整合相结合。综合利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整合公共财政资源、政策性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资源,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杠杆作用、政策性信贷资金的引领作用和社会资金的补充作用,全方位、多角度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创新扶贫开发融资模式,推动财政政策与信贷政策有效对接,完善帮扶措施和信贷服务。推动建立多层次广渠道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有效防控项目风险、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确保扶贫开发健康可持续发展。
坚持精准扶贫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立足经济薄弱地区实际,根据不同县域的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结合不同承贷主体的差异化金融需求,充分利用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精准扶贫、精准施策。坚持政府主导,创新扶贫金融服务,丰富金融产品,让经济薄弱地区、经济薄弱村和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得到更多便捷、高效、实惠的金融服务。
同时,协议还明确了银政合作、融资合作、示范共建合作等合作内容,建立了高层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系机制、信息交流机制、项目推荐机制、宣传推广机制五项合作机制。
为推动政策性金融扶贫合作取得实效,2016年12月30日,省农发行与省扶贫办还联合下发《关于共建政策性金融扶贫示范点及做好首批支持项目的通知》,共建政策性金融扶贫示范点,先行实施一批政策性金融扶贫项目,首批支持示范点项目共18个,项目总投资153.14亿元,申请贷款金额111.1亿元。支持的政策性金融扶贫示范项目,重点选择经济薄弱地区的迁村腾地项目,通过将迁村腾地与新农村建设、土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扶贫工作有机结合的“五位一体”支持,直接带动低收入人口增收,改善低收入农民居住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增加农田面积、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农村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自身经济效益明显,该类型项目在淮阴区等多地已有成功经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是可复制、具实效的扶贫支持模式。同时,文件明确项目选择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有实效:一是低收入人口相对集中,脱贫任务重;二是项目区农村住房条件较差、拆迁成本低;三是农村宅基地闲置面积大,新增土地的潜力大;四是农民拆迁意愿强、矛盾少,迁村条件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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