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此次发文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指导地方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有效措施。
10月17日,正值国家“扶贫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两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批光伏扶贫项目总规模516万千瓦,其中,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共计218万千瓦,集中式地面电站共计298万千瓦。516万千瓦的扶贫项目是对今年光伏指标(1810万千瓦)的一补充,为下半年本已趋冷的光伏电站投资添了一把火。
12月16日下发的《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要开展多种方式光伏扶贫,主要解决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目标,因地制宜、分期分批推动多种形式的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覆盖已建档立卡280万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平均每户每年增加3000元的现金收入。与此同时,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扶贫,在中东部土地资源匮乏地区,优先采用村级电站(含户用系统)的光伏扶贫模式,单个户用系统5千瓦左右,单个村级电站一般不超过300千瓦。此外,鼓励建设光伏农业工程,鼓励各地区结合现代农业、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光伏扶贫,鼓励地方政府按PPP模式向贫困村、贫困户分配资产收益。
在政策不断利好下,明年光伏扶贫将会全面推进,为未来可能稍显沉寂的行业打开新增长点。
6 补贴退坡机制成定局
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将一类、二类、三类大资源区地面电站光伏上网电价分别由0.80元、0.88元、0.98元/千瓦时下调至0.55元、0.65元、0.75元/千瓦时。对于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模式,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资源区0.2元/千瓦时、二类资源区0.2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3元/千瓦时,而目前的标准是0.42元/千瓦时。
消息一出,引起业内不安。10月17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关于调整标杆电价的意见。当月下旬,发改委价格司再次下发《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电价的征求意见函》,将分布式光伏的补贴标准由此前意见稿中的0.2元、0.25元、0.3元/千瓦时调整为一类、二类资源区0.3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4元/千瓦时。
近日,有消息传出,2017年光伏地面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很有可能将调整至:一类0.6元,二类0.7元,三类0.8元/千瓦时,且该电价调整方案目前已经在走会签流程,将于不久后正式下发。
虽然正式电价调整方案还未出台,但光伏补贴退坡机制已成定局。今后,各类资源区地面电站投资回报率将大幅下降,未来光伏电站投资或将大幅放缓,光伏产业将迎来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或将触发新一轮市场洗牌。而通过技术创新带动行业转型升级将成为企业在竞争中出奇制胜的法宝。
项目投资收益下降将迫使项目开发商对项目质量有更高要求,包括最具性价比的发电设备、最优的电站选址和设计。对光伏行业来说,一方面可以促使制造商进一步降本增效,自然淘汰落后产能;另一方面,由于上网标杆电价政策更有利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未来将在一定程度上减缓西北大型地面电站的大规模投资和由此带来的弃光问题。同时,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发展更多的分布式光伏应用,自发自用,就近消纳,更高效率地利用太阳能资源。
7 “光伏+”应用新模式层出不穷
目前来看,我国光伏发电已经形成多元化格局,工业厂房屋顶、公共建筑以及千家万户居民纷纷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分布式光伏应用。许多地区探索把光伏与农业、渔业、生态治理相结合,开辟了各种“光伏+”应用新模式。
“光伏+”的目的是为了开拓更多、更广泛应用的空间,为了促进光伏降低成本、增加光伏应用效率。
光伏应用模式的创新非常重要,但有了市场才能有用武之地,因此需要采用市场引导的发展模式。光伏通过与农业、林业结合,和学校、医院、交通等领域结合,众多的产业结合推动了新市场的开拓,找到了一个新领域就找到了一个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