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光伏资讯 > 光伏要闻 > 正文

【视点】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面临诸多障碍

发布时间:2016-11-28 08:45:59

要使绿色金融健康、深入发展,最根本的是要以法律的形式把绿色金融制度确定下来,真正将绿色金融纳入法治轨道。

绿色金融已上升为国家级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在G20杭州峰会上,绿色金融首次被纳入会议议程,并形成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我国要实现治理环境污染目标和在2030年或之前碳排放达峰目标和国家承诺,预计每年需要3万亿元~4万亿元绿色投资,而当前绿色投资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面临诸多障碍。多年来各类型银行为一些污染企业提供了大量贷款,间接地对环境污染负有责任。金融行为的外部性可能带来环境的破坏。高污染、高耗能相关行业贷款发放得越多,往往带来的环境污染也越大。数据显示,发达国家环保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以上,接近3%。我国目前环保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与绿色信贷的真实要求差距较远。银行业整体上对绿色产业的支持不足,远未上升为自觉行为。绿色债券的市场规范、认定标准、监督管理体系尚未完备;绿色项目外部性的内生化,绿色项目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以及环境风险分析能力缺失。没有统一的绿色信贷标准,一个项目在这家银行是绿色项目,到了另一家银行可能成为过剩产能项目,这种各自为政的局面,让绿色金融的推进受到很大影响。统一标准、完善的绿色债券交易也有待加快制定。

笔者认为,要使绿色金融健康、深入发展,应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激励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让绿色金融成为银行业的自觉行动。重要的是,要以法律的形式把绿色金融制度确定下来,真正将绿色金融纳入法治轨道。

完善绿色金融立法,强化金融机构的环境责任。绿色金融健康、深入发展必须坚持立法先行。要在国家层面出台绿色金融促进法,将现有绿色金融法规、政策转化、升级为法律。在对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进行修改时,加入绿色信贷、绿色证券和绿色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强化金融机构对环境污染防治应负有责任。

丰富、完善绿色金融执法机制。在绿色金融立法中,要注重多样化的调整机制,引进体现市场化价值取向的制度设计,谋求绿色化调控机制的多元化。坚持国家级立法机关立法为主导,同时鼓励各地区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相关促进条例,加强更有针对性的指导,促进本地区绿色金融创新和环境保护。

推动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绿色转型。通过发展新的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解决绿色投资经常面临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产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问题,帮助绿色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培养投资者绿色投资理念并提供足够丰富的绿色投资品种。推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如中国农业银行推进业务经营绿色转型,致力于打造绿色信贷领军银行。其绿色贷款指标已覆盖石化、风电、光伏和建筑等18个行业。在产品服务创新上,推出了节能减排顾问、合同能源管理、排污权质押贷款、碳交易预付账款融资等产品,支持高耗能行业客户开展节能技术升级改造,持续优化绿色信贷产品,有效对接和支持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相关各类绿色信贷项目。

加快培育绿色投资者,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绿色投资是一种先进的投资理念和投资方式,将环境因素融入投资策略。当务之急,是加快培育绿色投资者,以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要加强对投资者的绿色投资教育与服务,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功能,引导社会对绿色投资的关注,完善健康的绿色投资环境。积极宣传绿色金融领域的优秀案例和业绩突出的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推进形成发展绿色金融的广泛共识。

提高绿色金融立法的可操作性。从法律上确立金融机构环境责任,使金融机构成为环境风险的直接承担者。环境领域的很多项目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眼下,我国国家层面的环境立法偏重于原则性和概括性,针对具体实践的可操作性有待加强。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制定颁布适合本地方的具体规章和标准体系,并与其他相关的环境经济法律相配合,做到用标准、法规规范金融机构、企业生产和管理部门执法行为,在投融资领域确立金融机构的法律责任和企业的环境社会责任,引导商业银行准确界定绿色金融的资金投向,防止一哄而上可能出现的风险。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特别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www.solarbe.com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推荐新闻
央行等四部门: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

央行等四部门: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绿色金融碳排放
2024-10-23
上海:研究开发碳排放权质押、碳回购、碳基金等碳市场融资及支持工具

上海:研究开发碳排放权质押、碳回购、碳基金等碳市场融资及支持工具

近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上海产业绿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加强产业项目组织协调、“股贷债保”联动和招投联动,评价推荐先进绿色低碳技术、优质企业和绿色项目,推动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与绿色金融创新融合的产品和服务试点与推广应用,做大绿色低碳产业规模。

绿色项目绿色金融
2024-07-17
山东:重点支持能源体系绿色转型

山东:重点支持能源体系绿色转型

4月9日,山东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能源和产业转型的若干措施》。文件指出,重点支持能源体系绿色转型。重点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核能等新能源发展;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等传统能源转型;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储能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

绿色金融体系能源转型碳减排
2024-04-11
贵州:提升报废光伏组件、动力电池等新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贵州:提升报废光伏组件、动力电池等新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近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循环生产方式,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能力,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

绿色金融光伏组件节能减排
2024-03-28
安徽:余量上网”的平价工商业、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均应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安徽:余量上网”的平价工商业、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均应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安徽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2025 年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平价集中式上网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2025年1月1日以后备案的“全额上网”和“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平价工商业、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原则上均应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绿色电力交易光伏发电
2024-12-10
中广核河北丰宁20万千瓦光伏复合示范项目带电成功

中广核河北丰宁20万千瓦光伏复合示范项目带电成功

12月3日18时18分,中广核丰宁满族自治县20万千瓦光伏复合示范项目升压站一次带电成功。

中广核光伏发电
2024-12-09
江苏:平价优先参与绿电交易,风光保量保价800、400小时

江苏:平价优先参与绿电交易,风光保量保价800、400小时

12月4日,江苏发改委、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就明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部署给出有关要求。根据文件,优先组织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参与绿电交易;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成功核发绿证后可直接参与交易,或由聚合商参与绿电交易。

光伏发电电力市场
2024-12-05
广东惠州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

广东惠州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

12月3日,广东省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印发《惠州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文件提出,推进园区全覆盖。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园建设,对既有各类园区全面实施绿色化改造,力争光伏覆盖率到2030年不低于50%。新规划建设的各类园区要同步规划、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力争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2030年实现全覆盖。积极推动园区外具有开发条件的各类工商企业利用屋顶及周边已批建设用地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矿山石场等工业场区进行分布式光伏的改造建设。

分布式光伏光伏发电
2024-12-04
返回索比光伏网首页 回到【视点】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面临诸多障碍上方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