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10月18日发布公告称,经过重新调查,认定自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对澳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忽略不计,因此决定终止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历时4年多,涉案企业约300家,涉案金额约7.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8亿元)。
沈丹阳表示,中方对此表示赞赏。沈丹阳说,“相信这不仅符合实际情况,也有利于中澳两国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合作,携手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还有助于提升中澳两国经贸关系。”
此外,近日欧盟403家企业和5家环保组织要求欧委会立刻终止对中国光伏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以避免使光伏电池板价格更加昂贵,阻碍欧洲太阳能(14.62 -1.42%,买入)产业的发展。
光伏案在欧盟内部也备受关注、争议不断。诸多企业和组织反对欧委会的限制措施,认为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只是维护了欧盟内少数企业的利益,却伤害了欧盟内大多数企业的利益。近期亦有欧洲议员公开表态认为,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采取限制措施是欧委会支持下的“卡特尔”,使得欧盟应对气候变化的成本更加昂贵。
沈丹阳表示,在全球多个国家的推动下,光伏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价格不断降低,与传统化石能源的竞争力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欧盟由于采取贸易限制措施,其市场价格未能与全球价格同步下降,市场需求严重萎缩,在全球市场中的重要性也日趋下降。“欧盟如继续维持限制措施将使萎缩状况进一步恶化,这也不利于欧盟气候和能源长远利益。”沈丹阳说。
中方呼吁,欧盟应尽快彻底地终止光伏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使光伏市场恢复到正常状态,真正实现互利共赢。
沈丹阳表示,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和重要的贸易伙伴,中欧在诸多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前景,双方应把更多的精力和关注放在合作上,共同为全球经济增长和应对气候变化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