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断努力,推动光伏发电尽快成为未来主体电源
近年来,太阳能利用规模快速扩大,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加快,成本显著降低,太阳能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领域。在“十二五”时期,我国光伏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技术进步显著,光伏发电制造和应用规模均跃居全球第一。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光伏产业在迎来大好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
一是高成本仍是光伏发电发展的主要障碍。
虽然近年来光伏发电价格已大幅下降,但与燃煤发电等传统发电形式以及风电相比,价格仍然偏高;仍需通过加快推动技术进步快速降低成本。
二是电力系统接纳光伏发电仍存障碍。
电力系统还未做好大范围接收光伏等新能源的体制机制和技术准备。主要体现在部分光伏电站建设较为集中的地区弃光问题突出,同时负荷中心区域的分布式光伏建设进度缓慢,还需要突破一些体制机制上的障碍。
三是光伏产业面临国际贸易保护压力。
我国光伏发电产品占据国际市场较高的份额,近年来,部分国家频繁出台针对我国光伏产品的贸易保护政策,使得光伏在全球的应用步伐受到一定程度阻碍。
近日,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的竞价结果引起了光伏产业领域的广泛关注,这些竞价的结果更让我们看到了光伏产业的希望,证明了光伏发电作为未来主体能源的可能性。可以说,光伏发电是过去五年发电成本降低最快的新能源发电技术,从“十二五”初期到现在,光伏发电的硬件成本差不多下降了70%,这是行业全体同仁共同努力的结果。
光伏具有资源分布较为均匀,波动性相对较小,发电曲线与系统负荷曲线吻合较好等特点,如果未来产业技术还能快速进步,光伏转换效率能够快速提升,光伏发展的潜力是非常大的。尤其对于我国能源消费量及化石能源比重较高的中东部省区而言,因地制宜开发太阳能光伏项目对于本地区及全国实现非化石能源占比目标都至关重要。
“十三五”将是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在“十三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一方面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配置资源,不断推动光伏发电成本的下降和技术水平的上升,早日实现不依赖国家补贴的自我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要通过微电网、新能源示范城市等示范工作大力推动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力争到“十三五”末期分布式利用成为光伏产品应用的主要形式之一,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光伏产业成为实现2020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和20%目标的重要支撑力量。
在“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在国际社会共同落实《巴黎协定》的新动力下,我们将积极构建能源领域“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良好发展氛围,继续坚持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光伏产业从规模化发展为主向以提质增效降成本为主转变,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光伏产业一定能成为推动能源转型和落实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的决定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