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要求2016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为1810万千瓦,其中普通光伏电站项目1260万千瓦,光伏领跑技术基地规模550万千瓦,此外还增批了8个光伏领跑技术基地。
“领跑者”计划是在2015年6月1日,由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国能新能【2015】194号)中提出的。意见指出为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实施“领跑者”计划,并提出国家能源局每年要安排专门的市场规模实施“领跑者”计划,要求项目采用先进技术产品。
光伏产业的现状
从2004年至2013年,中国光伏产业经历了快速发展、调整、爆发、整合等阶段,2013年至今,光伏产业开始回温,逐渐步入从非完全市场化到完全市场化蜕变的过程。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目前仍以集中式为主题,但随着电价补贴、分布式电站并网等扶持政策的落地,分布式发电系统将是以后光伏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过去两年里,国家大力扶持光伏产业发展,推动光伏发电的应用,使每年光伏电站的建设规模达1000万千瓦以上。从6月3日国家能源局下达的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810万千瓦的指标看,2016年的规模较2015年1780万千瓦的建设规模有所增加,所需资金的投入也加大,光伏企业融资的压力也随之加大。
光伏融资租赁产业的发展现状
两年前,光伏电站融资租赁还是个新鲜事物,现在,越来越多的融资租赁公司进入光伏领域,优质的电站炙手可热。国银金融租赁、华夏金融租赁早已在光伏行业占据一席之地。今年初,中信金融租赁与江山控股签署协议,为后者建设光伏电站提供100亿元的授信。
中信金融租赁的动作代表了一个趋势,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正加大对光伏领域的投资,比如光大金融租赁准备更大规模地进入这个领域。
由于拥有更多、更低成本的资金,它们的出现,将进一步拉低光伏融资租赁的利率,势必极大影响光伏融资租赁业。这也意味着一些资金成本较高的融资租赁公司必须创新投资模式,这或许会缓解光伏业融资的不平衡局面:大电站、大公司容易获得融资,小企业、小电站相对较难。
但不管是光伏电站投资商,还是相关融资租赁公司,都要面对愈演愈烈的限电问题。这意味着它们都要提高自己的专业性,尽可能使自己投资的电站远离限电。
光伏产业与融资租赁的结合
由于资金需求量大,资金需求的周期长,所以光伏产业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虽然光伏企业有很多种融资方式,但实际上,通过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等渠道融资仍然较困难,也是这一因素,促使了光伏产业与融资租赁的结合。
从融资租赁公司的角度,在当前金融行业普遍面临“资产荒”的背景下,光伏电站由于具有长期稳定现金流而成为一项优质资产,并且光伏电站投资大、资金回收期长的特点也恰好与融资租赁这种设备融资方式相契合。
光伏融资租赁的基本模式主要包括直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经营性租赁、经营性售后回租四种模式。
1、直接融资租赁
直接租赁是一种比较基础的融资模式,由租赁公司和项目公司(承租方)签订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从设备制造商处购买电站组件,制造商将电站组件交付给承租方,由EPC(工程总承包)公司进行施工建设,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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