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盈利风险
本部分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评估考察:现金流可预见性及监管环境。
现金流可预见性
同样从承购方资信与合同设计两方面设计评估体系。评级机构更倾向于具有投资评级的承购方或政府方,合同设计则涉及并网、价格及支付、期限、电量等方面。并网条件及难度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评级,故需要对电站项目产出电量面临的市场暴露风险进行详尽的评估,考察是否满足政府认证许可、电网并网许可等购电协议条件,确保所发电可在非市场竞争的条件下并入承购方电网。涉及输电线建设时,需评估其联网审批及调试风险,不涉及输电线建设时,需提供其延期并网保障措施;价格与支付机制方面需确保购电协议性能标准是否合理且售电收入是否可以产生足够偿债备付率(DSCR),合同支付条件是否明确且合同设计是否转移商品及运维成本通货膨胀的风险;购电协议期限需至少比债务期限长一至两年,建设风险存在的情况下需对其有时间余量,以允许更换总包商等突发事项;电量方面涉及签购电量比例、发电余量及最低电量要求。
点评:国内地面电站的售电对象是代表国家的央企,而屋顶电站的售电对象是信用参差不齐的企业,故其面临的收费风险较大;我国西部地区光照条件好但是消纳能力有限,限光问题非常严重且当地电价较低,而外送的话一方面基础设施建设难度投资较大,另一方面外送目的地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也会进一步限制其并网。而对于东部地区来说,当地消纳能力较强,电价较高,但是光照条件较差,且补贴拖欠问题较为严重。
监管稳定性
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国家/地区整体环境稳定性、对该行业支持力度及实施情况、环境变动风险的转移机制。国家层面考察国家整体投资风险,包括政治、经济环境稳定性,法律环境透明度;行业层面评估针对或涉及该行业的支持性政策的力度及稳定性、执行力度与违约风险,参照相关记录并考察是否有补贴减少风险的法规保障措施;此外合同设计应该考虑由于监管或政策性变动导致的材料、环保、资本支出的成本变动。
点评:近年来国内对光伏产业的扶持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是落实方面并不尽如人意,参考各地补贴拖欠情况。
4.财务风险
本部分主要评估项目潜在财务风险,包括融资困难、杠杆过高致运营风险过大、偿债困难等,并重点评估部分关键术语。
债务评估
除去常规的债务评估内容包括债务期限、数额、货币、偿还顺序、固定债务与浮动债务比等内容外,最主要的评估内容为杠杆评估与折旧方式评估。杠杆评估需紧密结合其收入模型、项目成本水平及目标DSCR。在上网电价补贴等强支持政策环境下,其他条件相同时负债率可比在税务减免等弱支持政策下高,而成本较低的项目或者DSCR较高的项目同样可以使用较高的杠杆。此外还需考察保障准时或提前偿债、限制杠杆并提供充裕流动性的其他契约,偿债准备需至少覆盖半年至一年的债务;折旧方式倾向完全摊销,另考虑债务结构与预期衰减率的匹配性,前端摊销由于可以更加有效利用电站发电量较高时的收入,好于后期摊销。此外债务测试还应考虑其他方面,包括运维预留、退役预留、利率波动、通货膨胀、货币风险等。
股东权益
与其他部分相似,股东权益评估同样需要考察股东资信与合同设计。股东宜选择拥有良好投资记录与信用,且在该行业投资经验丰富的投资者,评级机构更加青睐单一股东或由大股东领导的股权结构;合同中明确股权及相应投资额并通过1.2DSCR及以上水平事前与事后股权分布测试。
关键术语
包括DSCR、锁定条款、现金条款等内容评估。其中DSCR对于光伏项目评级较为重要,一般要求其稳定或持续上涨且最小全年P90置信级别发电量DSCR不小于1.3。
结语:地面光伏电站投资在一段时间内可能会趋于冷静,对于过热的行业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一套明确且泛用的投资风险评估体系是项目投资的基础,其在市场的缺位也必然会造成隐患。他山之玉可以攻石,研究国际比较优秀的评估方法无疑将有助于我国相应标准的完善,促进我国光伏产业蓬勃健康发展。近来分布式光伏颇有成为下一个投资风口的风范,其评估虽然与地面式电站不尽相同,在很大程度上却也融会贯通,具有较强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