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光伏扶贫项目中,银行需要电站在有效运营和监控下,以保障贷款本息回收;国家电网需要有效规模化监管和维护上网电量;企业需要完成融资,拓展光伏可及,实现企业有效收益;政府需要在投入有限资金的情况下,保证电站有效运营和监控,确保贫困户3000元/年增收;基金公司需要对电站有效运营和监控,保证资本金投资的安全;贫困户需要电站保持高质量和稳定性,以实现3000元/年增收。
于涌表示,“数字光伏”可增强资金可及性,互联网+(数字光伏)技术为银行及政府提供及时、准确的运营信息,如发电量、电费收入等。在中兴能源的实践中,通过光伏+通讯信息技术,实现光伏电站设计、建设、商用运维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数字光伏可为银行、政府、第三方组织及其他参与者提供及时、准确的运营信息,确保电站有效运营和监控,提高可融资性。
构建新型商业模式
推动能源可及性
在推动能源可及性的实践中,中兴能源也在探索一种PPP模式。于涌认为,本质上,光伏扶贫项目就是典型的PPP模式,政府和企业合资建设,收益分成。
中兴能源主张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分工合作,履行各自所应承担责任义务后可实现多方共赢的综合效果。政府在保证土地供应、税收优惠、电网接入、融资担保等前提条件下,不仅可以完成扶贫任务、还可以通过与龙头光伏企业合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现“能源可及”;银行通过与龙头光伏企业合作,可借助互联网+实现与贫困户有效结合,实现资金向县级延伸,做到“资金可及”。
PPP模式在项目初期就可以实现风险分配,政府和私人部门根据各自承担风险的大小、获取对等的收益,更符合市场运作机制。政府地位在其中发生改变,由过去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变为与企业合作提供公共服务中的监督、指导和合作的角色。另外,增强了政企合作,政府部门与企业进行全程合作,共同对项目负责。
据了解,中兴能源致力推动更多的地区实现能源可及,正在巴基斯坦、乍得、纳米比亚、塔吉克、尼泊尔、印尼等国家积极拓展光伏项目,为更多国家和地区实现清洁绿色的“能源可及”贡献力量,为实现G20能源部长会议所倡导的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目标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