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次浙江出台的《方案》相当于光伏扶贫工程的“升级版”,该工程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为低收入农户和村集体提供长期稳定的增收渠道,而且还有利于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同时也将有利于财政扶贫资金的精准使用,有效带动社会力量和相关企业参与扶贫。
试点:先行试点成效显着
《方案》提出:今年在磐安、景宁、龙游、龙泉、江山等县市开展光伏小康工程先行试点。2017年根据试点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优化方案,在全省29县内分批逐步推开,2020年全面完成光伏小康工程目标任务。
自2015年以来,浙江一些地方先行启动了光伏帮扶项目,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浙江推广小康工程积累了经验。作为“浙江省首批清洁能源示范县”的缙云就是一个例子。
据了解,2015年5月缙云光伏助农工程的第一期示范项目在新建镇笕川村举行,标志着该县光伏助农工程正式启动。据笕川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鼓励农户安装屋顶光伏发电,缙云县政府出台了“光伏助农”政策,每户农户发展光伏发电项目2千瓦以内,政府按每千瓦3000元补助,农户每千瓦出资6000元。农户安装2千瓦光伏发电,政府补助6000元,农户实际出资6000元,农户每年可以稳定增收2000元。当时笕川村60户年收入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是光伏助农首批受益者。
此外,红锦村作为该县首个光伏助村的试点村,通过整合清洁能源示范县资金、经济薄弱村转化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等方式,建设屋顶光伏电站。目前红锦村100千瓦屋顶光伏电站已经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这个集体年收入基本为零的移民村,每年可以增收10万元左右,实现了经济薄弱村的实质性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