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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储能政策点评:能源局推动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调峰辅助服务

来源:浙商证券发布时间:2016-06-12 00:00:00
索比光伏网讯:报告导读

6月7日能源局正式发布《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6]164号),开展机制试点,挖掘“三北”地区电力系统接纳可再生能源的潜力,同时满足民生供热需求。

目标:“三北”地区各省(区、市)原则上可选取不超过5个电储能设施参与电力调峰调频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已有工作经验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试点数量,探索商业化应用,推动建立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的长效机制。

投资要点

合理配置电储能设施,鼓励集中式与分布式储能协同发展

《通知》鼓励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等投资建设电储能设施。集中式方面,鼓励各地规划集中式新能源发电基地时配置适当规模的电储能设施,实现电储能设施与新能源、电网的协调优化运行;分布式方面,鼓励在小区、楼宇、工商企业等用户侧建设分布式电储能设施。

我们认为,《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电储能项目实施对象,并清晰定义了储能应用场景,与此前《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吻合。

促进发电侧、用户侧电储能设施参与调峰调频辅助服务发

电侧电储能设施可与机组联合参与调峰调频,或作为独立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其中,作为独立主体参与调峰的电储能设施,充电功率应在10兆瓦以上、持续充电时间4小时以上,电储能放电量等同发电厂发电量,按照发电厂相关合同电价结算。用户侧电储能设施的充电电量既可执行目录电价,也可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自行购买低谷电量,放电电量既可自用,也可视为分布式电源就近向电力用户出售,一定规模电储能设施还可作为独立市场主体或与发电企业联合参与调频、深度调峰和启停调峰等辅助服务。

我们认为,《通知》中允许发电侧和用户侧电储能设施既可以作为配套部分,也可以作为独立主体,参与到电力辅助服务,并明确了储能的结算方式。

“三北”率先示范,有望带动全国范围开展储能

《通知》提出,全国其他地区需要开展电储能参与电力调频调峰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的,由相关派出机构报国家能源局备案后,参照本通知执行。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2015年全国用电量约为55000亿kWh,工商业用电占比超过70%,电力辅助服务储能市场空间巨大。

投资建议

铅炭储能标的包括南都电源、圣阳股份、雄韬股份;锂电储能标的包括比亚迪、猛狮科技、亿纬锂能;控制系统与集成标的包括阳光电源、四方股份、中恒电气、科陆电子、科华恒盛、易事特、智光电气、欣旺达等。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推进或不达预期;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或不达预期。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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