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收益率及全社会成本测算模型】
众所周知,光伏发电项目具备“发电量可预测性强、收益率测算可高度模型化”的特征,行业内一般都采用光伏发电收益率测算模型对其加以测算。在一个典型的西部集中式电站项目中,发电小时数、单位装机成本、标杆上网电价、年运维费用等变量是影响项目无杠杆IRR的重要驱动力。在上述核心变量给定后,项目的投资回报则不言自明:无杠杆IRR、NPV、投资回收期、LCOE等指标一览无遗。
表1光伏发电项目收益率测算模型然而,仅仅从电站运营商的角度来讨论成本,我们并无法准确评估社会为了获得一度清洁用电所需额外花费的代价,我们也无法准确的对政策加以预测。因此,我们要引入“度电社会成本”、“度电增量社会成本”的概念。
我们将全社会分为四类主体:一是光伏运营商、二是政府、三是电网、四是用电户,并分别讨论各类主体在使用光伏发电情形下的收益、付出及相对于使用传统能源情形的差异。
对于光伏运营商而言,其在光伏项目建设期,投资光伏电站系统;在运营期,其需要在每一期付出运维开支,并向政府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但可以获得来自于电网的电费收入及来自于政府的度电补贴。
对于政府而言,其在光伏项目运营期间,一方面须对每一度光伏发电给予补贴,但另一方面亦从电力销售的增值税、光伏运营商的所得税中获得收益;而在建设期,则在光伏运营商采购光伏系统的过程中,政府收获了一份增值税收入。
对于电网而言,其在光伏项目运营期间,一方面从光伏运营商处按脱硫煤电价采购光伏电力,一方面则需利用特高压将电力运输至负荷中心的客户并按用户电价向其出售。作为成本,特高压建设费用、特高压运维费用、输电线损是三方面的重要组成。
对于用电户而言,其从电网按用户电价购买相应数量的电力。
在分析完上述四类主体的收益及付出后,我们列出以下分析表,并将各类主体之间相互交易的部分进行抵消。在计算过程中,为了便于将不同时间点上的现金流入、流出加以统一,我们以并网时间为基准,并采用8%的贴现率对25年期间的现金流、发电量加以贴现计算。
表2光伏发电项目全社会成本绝对测算模型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在考虑了特高压运输后,在表1的基本参数下,光伏电站的度电社会成本并非LCOE显示的0.58元/度,而是0.695元/度,其差额部分主要在于特高压运输上。而相比税前价格0.30元/度的传统能源,光伏发电的度电增量社会成本为0.438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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