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这个方案喊了很多年,但只闻其声,不见其身。难产的原因,一是因为配额制将强制电网收购一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牵涉多方利益比较复杂;二是制定配额制看起来很美,但执行起来却是两码事,若没有严格的运行逻辑,指标也只是数字而已。
从国际经验和中国目前可再生能源发展路径来看,怎样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才最给力?笔者今天推荐这篇讲述配额制前世今生的文章,希望引发大家对能源局酝酿出台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思考和探讨。
PS.国家级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如何制定才是众望所归?欢迎广大业内人士在文末留下你对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的观点和建议。
新能源平价上网是大势所趋
据上海证券报消息,2015年12月,国家能源局开会讨论新能源平价上网路线图,随后会议发布《风电、太阳能发电平价上网路线图研究要求》。要求称,通过研究未来风电、太阳能的发电成本下降空间及其技术进步,从而确定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平价上网的路线图和所需的外部政策环境及政策建议出台时间。从上可以看出,虽然补贴政策是我国新能源现阶段发展所必须的,但长久来看新能源平价上网才是大势所趋。
由于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行业是战略型新兴产业,在其发展初期离不开政府的补贴扶持,这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很多国家得到了验证。但是一个行业不能永远依靠补贴发展,德国能源署前总裁斯蒂芬·科勒先生曾说过,“德国能源转型从2000年到2015年,采用固定电价补助政策的确对可再生能源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现在到了新的时间节点,我们应该抛弃这个政策,采用更市场化的形式,让可再生能源的生产者自己来解决消纳的问题。”所以,随着可再生能源行业规模的逐渐扩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和管理理念应逐步淡出扶持和补贴机制,逐步进入商业化阶段,最终形成政府政策引导与绿色电力市场机制有机结合的政策体系。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是政府可以采取以积极推进新能源发展的两个有效制度。其中,对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我国已经承诺于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对于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业内也已讨论良久,据媒体报道2014年8月,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试行)》原则通过了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此后国家能源局向各部委、地方政府和电网征求意见并修订。为此,本文将着重探讨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在世界其他国家的实践,及其对我国完善和改进可再生能源政策和管理理念的启示。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的那些事
公用电网上传输的电力可能来自煤电、水电、核电、风电和光伏发电等,但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发电,所输出的电力必须并入电网才能够输送给终端用户使用。用户在用电的时候无从区分所用的电是来自于常规的化石能源还是可再生能源,这就会导致对于新能源的鼓励政策没法真正实施。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美国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于上世纪90年代提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RPS)。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用法律的形式,强制性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在总发电量中所占比例,并要求电网公司对其全额收购,对不能满足配额要求的责任人处以相应惩罚的一种制度。而可再生能源证书(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REC)制度,又称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是基于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的一项政策工具,配额制的实施需要和可再生能源证书交易市场配套运行,购买RECs是实现RPS的一种手段,也是实现RPS的一种证明。
一般而言,1REC代表着有1MWh由可再生能源所发的电。通过这项规定,使得每兆瓦上网的绿色电力都具有独特的标识代码证书,并在证书上标注该符合资格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类别、发电容量、生产时间和生产序列号等发电信息。从而,可再生能源证书REC被赋予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价值,体现为可再生能源生产电能时获得的环境属性。若要将这种环境属性货币化,就需要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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