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9日,省地方电力公司向各市地方电力分公司下发了《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陕地电发[2015]223号)》。
该意见适用于接入10千伏及以下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对于接入35千伏及以上电网、或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但需升压送出的光伏电站,参照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的其它分布式发电项目;对于以 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或同时以10千伏、380(220)伏两种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项目,由市级分公司提供并网服务,以 380(220)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项目,由县级分公司提供并网服务。
对于装机功率和并网电压等级,《文件》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电压等级可根据装机容量进行初步选择,参考标准如下:8千瓦及以下可接入220伏;8千瓦~400千瓦可接入380 伏;400千瓦~6000千瓦可接入10千伏。最终并网电压等级应根据电网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选论证确定。若高低两级电压均具备接入条件,优先采用低电压等级接入。
关于补助标准和资金结算管理,文件规定:
(1)“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电量补贴政策。在国家出台新的分布式光伏电价政策前,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
(2)“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标准参照光伏电站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计算应包括上网电费和补助资金,不含增值税。具体免税操作按照各地税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符合免税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可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发票,或由当地电网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算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开具17%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对于单户居民和农村自建房等申请光伏发电,文件中也给出了《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代表出具的项目同意书》和《××委员会关于×××庄基地及自建房证明》(见附图),文件内容考虑得更加细致、全面。
>>陕地电发[2015]223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
(扫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责任编辑:solar_ro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