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5-12-07 08:51:52
来源:光伏资讯
根据153号文件,笔者整理了下面的表格,明确哪些林地类型可以做光伏电站。
三、林地做光伏采用何种模式呢?
153号文件非常明确的指出了: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笔者个人的理解是,要想在林地做光伏,就必须采用“林光互补”的模式。至于何谓“林光互补”?这里就留下了可以操作的空间!
有朋友在昨天的评论中留言:在光伏矩阵间植树,遮挡怎么办?种松柏树啊,种植不喜光的灌木啊!别一想到数就是参天大树,也有小树不是,也有不喜光的树不是,难道还要林业局的领导教你什么是“林光互补”嘛!
笔者昨天刚看到政策也是很不理解,为什么对征求见稿进行了大量的删减而浓缩成了这四条,原来浓缩的都是精华...
四、林地怎么做光伏呢?
四、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
关于如何办理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国家林业局发布了林资发〔2015〕122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和《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的通知,对其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
五、使用林地需要额外缴纳那些费用呢?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各项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征用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根据最新公布的财税〔2015〕122号《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宜林地由每平方米收取2元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调整到每平方米不低于3元;灌木林地由每平方米3元提升至不低于6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在上述下限标准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征收标准。
也就是各省的标准只会比上述标准高,不会低于上述国家标准。折合到每亩,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最低标准为:宜林地2000元/亩,灌木林地4000元/亩,好在对于一个项目是一次性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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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林业项目涉及到的政策:
1、林资发〔2015〕153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2、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国家林业局发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3、林资发〔2015〕122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和《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的通知
4、财综〔2002〕第73号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财税〔2015〕122号《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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