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官方并没有透露谈判细节,包括最终达成的“价格承诺”、中国企业配额等。而记者从相关企业获得的信息是协议价格为0.56欧/瓦,配额为7GW。该协议的限制时间为两年。因此,今年年底,本该是中欧光伏“价格承诺”到期的日子。
据法律人士介绍,在中欧“价格承诺”到期前,欧委会方面将对执行情况进行复审,俗称“日落复审”,由此决定“价格承诺”究竟是延长,还是撤销。
然而,欧盟对华“双反案”的始作俑者——欧洲光伏制造商协会又开始精心谋划,在“日落复审”前推动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进行“反规避”调查。他们向欧委会申诉,中国光伏企业辗转通过马来西亚等第三地,将产品销往欧洲以规避关税。
根据欧盟的规定,在“反规避立案调查”中一旦发现有违反“价格承诺”,规避关税的行为存在,其实施主体将被从执行“价格承诺”的企业名单中剔除,并被课以重税。
今年6月,欧委会宣布取消阿特斯太阳能、中盛光电、昱辉阳光等3家光伏制造企业价格承诺协议资格,并对其征收高额“双反”关税;11月又宣布取消浙江正泰公司和杭州桑尼能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价格协议”资格,要对其征收“双反”关税。欧盟调查官员还将裁定中电光伏违反价格承诺协定,要对其中国产出口欧盟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业界分析,欧洲光伏制造商协会此举是想要使今年年底有望结束的MIP继续延续下去。
MIP或延续
“欧委会于今年5月5日对最低限价调整机制发起期中复审。申请方指控中国企业大量申报低价,拉低了基准价格,要求将中国企业报价从作为最低限价调整依据的彭博社价格指数中排除,意在通过复审抬高最低限价,提高中国产品进入欧盟的价格门槛。”11月17日,沈丹阳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为此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业进行积极的法律抗辩,并与欧委会调查机关进行多次磋商。
据沈丹阳透露,11月4日,欧委会作出披露,基本认同中方的抗辩意见,指出中国企业报价增加是因为中国光伏产品市场份额扩大,而且中国价格的降幅并未大于国际价格,两种价格走势相近。也就是说,包含中国价格在内的现行基准价格,能够反映全球光伏产品价格总体情况,不需要改变。鉴此,欧委会拟终止该项调查。
也就是说,欧盟的反规避调查将停止。但对于MIP究竟是否会继续,中欧光伏的走向问题,沈丹阳并未透露。仅表示,接下来商务部将继续与欧委会加强沟通和协商,争取早日恢复光伏产品的自由贸易,促进清洁能源的广泛利用。
事实上,在欧洲市场上也存在着要求取消对中国光伏产品限制措施的声音。